跑马地警署汽油弹案 6男女被控纵火及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成 判囚半年至5年3个月

2024-07-31 11:07

被告之一倪永聪判监5年3个月。资料图片
被告之一倪永聪判监5年3个月。资料图片

2020年3月30日凌晨,跑马地警署遭示威者投掷汽油弹,6名涉案男女被捕,其中两母子串谋摧毁警方对家人刑事调查的证据。案中一男承认2项纵火罪,其馀5人审讯后分别被裁定纵火及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成,法官王诗丽今于区域法院判处各人监禁半年至5年3个月。

被告依次为甘伟达(46岁、学车导师)、倪永聪(28岁,售货员)、区跃南(26岁,发型师)、黄浩程(23岁,仓务员)、倪炳楠(24岁,售货员)及丁鳯霞(47岁,售货员)。倪永聪和倪炳楠为两兄弟,丁鳯霞为其母亲。

被告黄浩程(戴帽者)。资料图片
被告黄浩程(戴帽者)。资料图片
法官指被告倪炳南与母亲丁凤霞摧毁证据行为,并非早有预谋或精心策划,故判以半年监禁。资料图片
法官指被告倪炳南与母亲丁凤霞摧毁证据行为,并非早有预谋或精心策划,故判以半年监禁。资料图片

4人被控纵火 1对母子控妨碍司法公正

首4名被告同被控两项纵火罪,指他们于2020年3月30日在跑马地警署外,无合法辩解而用火损坏属于陈司桥的一辆私家车;及跑马地警署油站旁地面、油缸天花和电力分站。倪炳楠与丁鳯霞被控同日同地串谋妨碍司法公正,即摧毁证据;倪炳楠另涉一项管有物品意图摧毁财产罪,早前获裁定罪脱。

王官今判刑时指,虽然案发时值凌晨、并非发生在人烟稠密之处,事件也没有造成伤亡,但不能忽视案件严重性,其中4名被告夥同犯案,他们并非一时冲动,而是有预谋和有目的,更在案中担当不同角色,有人负责驾驶车辆,有人提供场地制造汽油弹,有人负责投掷汽油弹,4人当时一而再、再而三地向警署投掷汽油弹,导致多处起火。

官斥纵火被告唯恐天下不乱、目无法纪

王官续指纵火的4名被告「仇警」,在社会气氛稍为平静后「兴风作浪,唯恐天下不乱」,4人目无法纪、公然向权威挑战;加上案发在警署油站,万一火势蔓延,随时一发不可收拾,事件无造成更大伤害只是侥幸,法庭不可忽视当中风险,4人更在案中表现出对他人生命财产的漠视,故须判处严厉刑罚阻吓,以保障公众。

惟考虑到案发至今历时数年,虽非控方责任,各被告在期间仍承受不少压力,王官遂「格外开恩」,酌情减刑,判处认罪的甘伟达入狱3年5个月,而倪永聪、区跃南和黄浩程判囚5年3个月。

至于倪炳楠和丁鳯霞,王官认为两人案发时得知倪永聪被捕,才摧毁相关证据,行为并非早有预谋或精心策划,亦对本案没有重大影响,终判处2人监禁半年。

案件编号:DCCC124、125/2021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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