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孖记结业︱腐乳非「香港生产」 海关接获举报 大律师:交代与否是道德问题
2024-07-22 18:46
百年老店「廖孖记」陷食安风波。廖孖记第四代传人廖晃业 (Jay)今日(22日)出席电台节目后会见传媒承认生腐乳来自内地厂房,又称廖孖记腐乳只是「香港出产」并非「香港制造」,惹来「呃香港人」及违反《商品说明条例》的质疑。海关今日回覆《星岛头条》查询时表示,已接获相关举报,现正作出跟进,如发现违反《条例》的情况,会采取适当的跟进行动。
消委会未接获有关投诉
消委会表示,至今未有接获有关廖孖记腐乳产品的投诉。而在过去3年,消委会共接获3宗有关腐乳产品的投诉,内容均涉及产品包装及/或品质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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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指根据《商品说明条例》,「商品说明」就货品而言,指以任何方式及透过任何途经,就该等货品或该等货品的任何部分而作出的直接或间接的显示,包括产地、制造、生产、加工或修复货品的地点。《条例》并没有强制规定在货品或包装上必须列明其产地来源资料。然而,在营商过程或业务运作中,所有标示或附在商品上的商品说明均必须正确无误。商户如就有关货品作出虚假或具误导性达关键程度的陈述,可构成虚假商品说明的罪行。
根据《条例》,任何商户如将虚假商品说明应用于向消费者提供或要约向消费者提供的产品,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元及监禁5年。
海关指市民若发现怀疑违反《条例》的活动,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email protected])举报。
陆伟雄 : 表面上「睇唔到佢哋有欺诈成份」
大律师陆伟雄接受《星岛头条》网查询时表示,据廖孖记第四代传人访问的说法,该店铺在购入内地的生腐乳后,在香港厂房需要经过一个很复杂的程序,包括要将玫瑰露酒「养足」3日,并要添加其他调味料如辣椒等,存在制作腐乳的过程,并非单纯在港入樽,因此在表面上「睇唔到佢哋有欺诈成份」。至于市民认为店铺应向公众交代生腐乳早已改购内地,陆指「呢个只系道德问题,系观感问题,唔系法律问题。」
至于廖孖记现已结业,即使证实违法是否亦难以追究 ? 陆伟雄指廖孖记目前只是停业,其商业登记仍然有效,除非有关店铺已经清盘,否则理论上政府仍可作追究。
廖晃业拍片称黄豆来自加拿大 泡浸起来少杂质
事实上,廖孖记第四代传人廖晃业,近年经常有出现于镜头面前,介绍腐乳制作过程,互联网媒体平台NEW TV《艺行者》有一集介绍「百年味道—廖孖记腐乳」,访问廖晃业,他在镜头前讲解制造腐乳主要用黄豆,并亲手捧著一推黄豆指廖孖记腐乳的「黄豆来自加拿大,因为加拿大的黄豆较滑,泡浸起来少杂质」,又说:「我们除了制造腐乳之外,也会制造酱料。」难免令市民质疑廖孖记有误导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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