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管理修例|立法会三读通过 一年后生效 加强监察业主立案法团

2024-07-04 13:56

立法会三读通过《建筑物管理(修订)条例草案》严管法团 政府:工作不会停步
立法会三读通过《建筑物管理(修订)条例草案》严管法团 政府:工作不会停步

立法会今午(4日)三读通过《2023年建筑物管理(修订)条例草案》,日后大厦进行「大型维修工程采购」,需有至少有5%的业主或100名业主亲身投票通过。负责修例的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表示,希望透过修例加强对业主立案法团的监察,以在执行建筑物管理工作上,更具透明度和问责性,同时规定业主需亲身参与重大采购决定,以及引入保存文件的刑事条文等,条例会在宪报刊登日的一年后正式实施。

民青局局长麦美娟。(资料图片)
民青局局长麦美娟。(资料图片)
民青局局长麦美娟。(资料图片)
民青局局长麦美娟。(资料图片)
立法会三读通过《建筑物管理(修订)条例草案》。(资料图片)
立法会三读通过《建筑物管理(修订)条例草案》。(资料图片)
卢伟国。(资料图片)
卢伟国。(资料图片)
日后大厦进行「大型维修工程采购」,需有至少有5%的业主或100名业主亲身投票通过。(资料图片)
日后大厦进行「大型维修工程采购」,需有至少有5%的业主或100名业主亲身投票通过。(资料图片)

法例明年7月生效

工程界经民联卢伟国表示,私人大厦属于业主的主要财产,业主有责任妥善管理大厦,近年香港的楼宇出现持续老化,越来越多旧楼需要维修及翻新,不少业主日趋关注,法团如何就重大维修工程作出决定,社会各界更强烈要求政府加强监察法团管理委员会,如何执行法团日常的管理工作。

他指法团组织对于文件保存及储理,当然是有要求,但担心法律条文写得越复杂,当中出现「处罚」字眼越多,就会吓怕一些自愿为法团工作、为街坊服务的有心人,希望政府能设法消除疑虑,否则落实今次修订后的条例草案或会适得其反,甚至会引发大量管委会委员辞职,导致有关法团解散,有违改善整体法团管理的初心,强调大厦管理应该平衡权与责,消除不必要的担心,以激发居民的自主参与性。

在九龙西区服务多年的民建联郑泳舜表示,区内旧楼很多、失修情况严重,见尽了不同法团会议及纠纷,指出不少基层业主面对大厦维修、更新消防设施涉及集资时,均感到很头痛,故当讨论大厦大额维修时,都不太愿意参与法团会议或决定,因此令不法份子有机可乘,透过围标、贪污等,「榨尽居民啲血汗钱」。

他续称,为了打击围标的不法份子,期望会有更多人使用市建局「招标妥」顾问服务,认为今次修例只是踏出一小步,未来都要继续做好楼宇管理的工作,以及要执行各项相关条件,包括当局能否加强对民政处职员相关知识的培训,深化市建局、发展局及民政处的三方协调合作工作等。

下一步工作包括更新指引、加强公众教育

麦美娟表示,条例对上一次修订是于2007年,要与时并进,又称明白条例并无涵盖所有议题,强调政府会「先易后难」地处理,在条例通过后立即跟进,接下来政府将会展开多方面工作,不会停步,重点包括更新指引、加强公众教育和宣传。

而针对委任文书,她指物监局于去年已经发出指引,要求物业管理公司确保委任授权书合法使用,当局更会联同执法部门打击围标,强调对影响业主权益行为,政府绝对不会容忍。

麦美娟会后指,当局会先处理公众较关注而争议性较少的建议,强调政府工作不会停步,会跟进更复杂和有争议课题,并以开放态度广泛听取意见,考虑下阶段的工作内容。

被问及有否下阶段工作时间表。麦美娟指,下阶段工作包括当局在条例下的权力和行使情况;处理委任文书及针对维修工程或会出现的大围标情况,强调当局正进行部分工作。

记者:郭咏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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