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颠覆案|辩方称《墨落无悔》发起人梁晃维因「无知」而犯法 法官驳斥顽固激进分子不能以此作求情

2024-07-02 12:14

35+颠覆案其中6名被告(右起)郑达鸿、杨雪盈、彭卓棋、梁晃维、袁嘉蔚和徐子见今日求情。
35+颠覆案其中6名被告(右起)郑达鸿、杨雪盈、彭卓棋、梁晃维、袁嘉蔚和徐子见今日求情。

35+颠覆案中,31人承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14人受审后被裁定罪成,李予信及刘伟聪则罪脱,后者遭律政司上诉,香港岛区初选参选人今日于西九龙法院求情。辩方求情指「35+」计划依然非常不可能成真,功能组别议员取态等事宜尽皆不明,《香港国安法》实施到立法会选举延期间,串谋只运作了29日,亦无任何实际影响,又透露袁嘉蔚早前于狱中成婚,希望刑满后尽快重过新生。

案件由《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庆伟、李运腾及陈仲衡主审。控方由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万德豪及周天行等代表;辩方由资深大律师祁志代表袁嘉蔚、资深大律师彭耀鸿及大律师李燕婷代表梁晃维、资深大律师潘熙代表郑达鸿、大律师黄雅斌代表徐子见、大律师张耀良代表杨雪盈以及大律师卢敏仪代表彭卓棋。众被告精神不俗,神情轻松,遥距与亲友交流,到庭后女被告坐前排,男被告坐后排。

资深大律师彭耀鸿代表梁晃维。
资深大律师彭耀鸿代表梁晃维。
大律师张耀良代表杨雪盈。
大律师张耀良代表杨雪盈。
巿民排队旁听求情。
巿民排队旁听求情。
警方法院外戒备。
警方法院外戒备。
囚车分批将被告送抵法院应讯。
囚车分批将被告送抵法院应讯。
囚车分批将被告送抵法院应讯。
囚车分批将被告送抵法院应讯。
囚车分批将被告送抵法院应讯。
囚车分批将被告送抵法院应讯。

辩方:不能引《香港国安法》罪行量刑下限观点

《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陈仲衡问及若《香港国安法》颠覆国家政权罪三级制罚则不适用,判刑时是否须参考三级制刑期,资深大律师祁志代表被告袁嘉蔚先陈词指法庭不能忽视《香港国安法》罪行和普通法下串谋罪行的概念之别,串谋罪行罚则中只设上限不设下限,法庭有权酌情量刑,不能经后门引入《香港国安法》罪行量刑下限观点,否则做法将不合法,令判刑变得任意无理。祁志续指被告被起诉串谋罪,此属控方选择,由于本案串谋或不可能成真以至罪行未必重大,因为法庭不应为量刑设限。

辩方称计划不可能成真

李官以串谋贩毒罪案件类比,量刑时要考虑实际贩毒份量。祁志回应串谋贩毒案中或尚未有任何毒品可供贩卖,解释本案串谋存在缺陷,以致串谋及其后果均难以发生,一切尽皆不明,未获控方证明,判词中也没有相关裁断,故不应以串谋已落实或不可能的后果作为基础来量刑。李官问到要是当初没有取消被告参选立法会资格呢?祁志解释此非关键,即便如此,计划依然非常不可能成真,功能组别议员取态、重选时选民选择以至原当选人会否重新参选,一切尽皆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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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反驳指戴耀廷相信计划可行

法官陈庆伟反驳指然而戴耀廷相信计划可行,祁志回应指但法庭并非戴耀廷,引用案例指应基于袁嘉蔚参与的客观情况量刑,再引用吕世瑜及马俊文案指量刑时须考虑被告犯案行为、实际后果、潜在风险及影响,而本案中实际后果全无,潜在风险及影响不明。李官回应指吕世瑜案非串谋案件,难以适用本案。祁志再指由《香港国安法》实施令本案串谋变得违法起计,仅29日后政府便宣布立法会选举延期,换言之本案串谋只运作了29日,时间非常短,加上袁嘉蔚遭取消资格,以致串谋时日短、徒劳、天真甚至注定失败,袁嘉蔚角色最为次要。李官回应指案中有计划替补机制,祁志反指如果替补人选都遭取消资格,只会减低刑责。祁志补充条例内4种颠覆国家政权行为中,以本案严重干扰、阻挠、破坏香港特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最轻,甚至不涉武力攻击。

《香港国安法》实施及起诉本案已带来充份阻吓

祁志提到《香港国安法》实施、起诉本案等已带来充份阻吓,令社会大众都能感受到,袁嘉蔚26至30岁的黄金时间一直在狱中度过,影响深远,已改变其一生轨迹,且无可能重犯,法庭量刑时毋须再考虑阻吓性。祁志形容袁嘉蔚为人理想良善,出身中产,大学毕业,于成长社区任职区议员,并非一般罪犯,透露袁嘉蔚近日于狱中成婚,希望将来刑满后经营人生家庭,尽快重过新生,恳求法庭轻判。

辩方指梁晃维发起《墨落无悔》只重申协调共识 

资深大律师彭耀鸿代表梁晃维陈词引用吕世瑜案中终院指只可以在了解脉络目的的情况下,援引《香港国安法》实施相关文件,而非全盘接受内地国安法。辩方求情指梁晃维发起《墨落无悔》声明时早于《香港国安法》实施前,而且只是重申协调共识,没有添加额外用意。

官:梁从未撤回声明

法官陈庆伟反驳指但其《香港国安法》实施后也从未撤回,彭耀鸿同意,惟指梁晃维遭取消资格后没有提出替补人选,显示其终止犯案。

梁认积极参与惟错误相信行为合法

法官陈庆伟再问及有何证据,法官陈仲衡补充梁晃维曾指难以觅得人选既有相近政治主张又不触及红线,可见实不能而非不为也。彭耀鸿回应指结果梁晃维没有替补人选,梁晃维不是组织者,惟承认属积极参与者,但《香港国安法》实施后犯案言行有限,只曾参与街站、7月15日抗争派记者会,5日后报名参选立法会,其后被取消资格。彭耀鸿以行劫对照,续指梁晃维并不是不尊重法律,而是错误相信行为合法,更认为其根据法律而行事。

官指梁不满戴耀廷过于温和才发起声明

法官陈庆伟反驳梁晃维不满戴耀廷过于温和才发起声明,彭耀鸿引述梁晃维曾发言认为否决财案「系代议士嘅合法权利」,法官陈庆伟断然拒绝接受。彭耀鸿认为梁晃维及早认罪,应得全数三分一刑期折扣,其案发时对《香港国安法》无知,希望可于量刑起点减刑反映。

梁求情信称明白从事不法活动要承受后果

彭耀鸿指其家人及伙伴的求情信,先后任职大学学生会及区议员足证其由衷承诺服务社区,本案情况特殊,梁晃维原希望循合法途径带来转变,要求行政机关回应民意,不为私利,只为公益,因此希望以次级「积极参与者」的低端刑期量刑。彭耀鸿引述梁晃维亲撰的求情信指其已明白到从事不法活动要承受后果,未来将会有数年时间慢慢静思己过,并为过去不成熟的行为向大众致歉。彭耀鸿续引述指梁晃维目前尝试整顿人生,学会与孤独共存,在狱中度过数个春秋,著实感到迷惘。

辩方:郑达鸿遭DQ后没提替补人选并退出公民党 

资深大律师潘熙代表郑达鸿陈词,同意各同案被告应按其参与程度来断定罪责级别,认为郑达鸿量刑起点不应多于3年,解释郑达鸿被取消立法会参选资格后便没有提出替补人选,不再继续犯案,犯案时间短,其后更退出公民党远离政治。潘熙求情指郑达鸿犯案不是出于贪婪愤怒或私利,只想服务民生,其案中角色相对次要,罪责较低,只跟从公民党领袖立场。潘熙呈上亲友、支持者连同郑达鸿自己至少7封求情信,交代其心路历程,案发时《香港国安法》刚立,误以为本案串谋合法,亦不可能重犯,希望法庭轻判。

大状称徐子见属最次要「其他参与者」

大律师黄雅斌代表徐子见陈词指串谋罪应由法庭度身量刑,不应加入最低刑期作限制,亦同意本案严重干扰政权机关职能,属较轻微颠覆行为。黄雅斌求情指徐子见2015年离婚,去年于还柙期间丧父,徐子见多年前身体欠佳后才开始参政,然而却重新发现人生意义,此后一直身为素人无政治联系,从未主张激进立场,街坊撰写求情信可见徐子见以各式各样的方式服务社区,包括探访老人、跟进鼠患、灾后清除路障等,显示其坐言起行,绝非空口说白话。黄雅斌最后交代徐子见公开致歉,认为其只属最次要的「其他参与者」,因为一直以来从未向他人施压,其政治地位较低,故罪责亦属最轻。

求情称杨雪盈应属罪责最低被告之一

大律师张耀良求情指杨雪盈应属罪责最低的被告之一,虽然裁决时法庭依赖其未发布文件来推论知情及有意颠覆而定罪,然而发布前理应尚有机会修改,没有证据证明其积极参与。张耀良呈上合共32封求情信,分别来自其亲友、支持者、前同事司马文、剧协会长冯禄德等,展示其乐善好施、热心文艺、积极服务社区、主张文化保育等。

指杨因愚昧加入而误堕法网 

张耀良形容杨雪盈毫不激进,独立参政,仅视案中串谋为正式阶梯,拾级而上来服务社会,杨雪盈自言「为香港社会尽一己绵力」,却一时愚昧加入本案误堕法网。张耀良指杨雪盈有正面品格,犯案出于良好动机,公共服务纪录优秀,希望法庭重新审视杨雪盈行为。

官不接纳杨称无意危害政权

《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庆伟质疑张耀良说法犹如提出上诉基础,挑战裁决,法官陈仲衡引述杨雪盈指从来无意危害政权,断言不会接受。

是次聆讯所涉被告及其案发时报称职业依次为30岁南区区议员袁嘉蔚、27岁中西区区议员梁晃维、35岁东区区议员郑达鸿、56岁东区区议员徐子见、37岁湾仔区议员杨雪盈及30岁南区区议员彭卓棋,其中郑杨彭不认罪被裁定罪成。

案件编号:HCCC69、70/2022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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