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颠覆案│官指无法肯定刘伟聪自行联署《墨落无悔》声明 竞选时无提倡否决财案或五大诉求 是否无差别否决财案存在合理疑点故罪脱
2024-05-30 14:14
民主派47人2020年计划「35+」立法会过半无差别否决财案,逼使特首解散立法会及辞职,同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16人否认控罪受审。3名《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今早于西九龙法院裁定刘伟聪及李予信罪脱,理由指刘伟聪名字出现在《墨落无悔》声明上,惟无法肯定由其自行联署,又没有在Facebook上发布声明或将之用于选举工程,加上其竞选时没有提倡否决财案或五大诉求,认为刘伟聪是否支持声明中指无差别否决财案一事存在合理疑点。
无法证实刘伟聪亲签《墨落无悔》声明
裁决理由中提到刘伟聪出庭作证时,予人印象自大,指出刘伟聪在九龙西选举论坛中没有跟从论坛笔记内容发言,虽然其名字出现在《墨落无悔》声明上,惟无法肯定由其自行联署还是授权他人联署,刘伟聪亦无法解释,有鉴于其没有在Facebook上发布声明,或将之用于选举工程,加上其竞选时没有提倡否决财案或五大诉求,又接纳其为免在当时「政治自杀」,从未要求除名或澄清,没有暴露过其真正立场,故认为到底刘伟聪是否支持声明中指无差别否决财案一事存在合理疑点。
选举工程无用WhatsApp或fb提五大诉求或否决财案
判词续指刘伟聪住所内没有电视或电脑,法庭接纳刘伟聪只使用iMessage,在区议会工作外没有使用WhatsApp 或facebook,只经团队义工接收资讯,而团队义工在初选九龙西WhatsApp群组内讯息没有提及五大诉求或否决财案,只问及初选具体安排,但相信刘伟聪曾透过团队义工接收过协调会议协议文件,知悉「35+」计划目标在无差别否决财案。
不肯定刘于《国安法》实施前后同意加入串谋行动
法庭又接纳刘伟聪出席首次九龙西协调会议后没有关心进展,亦没有阅读《苹果日报》、戴耀廷文章等了解民主派协调进度,但不接纳其提交初选提名表格当中声明支持戴耀廷区诺轩主导之协调会议共识后,不知悉九龙西候选人就困绑立场一事有否达成任何共识,亦不同意其诠释《墨落无悔》声明对初选胜选人没有约束力,肯定其必然知道案中藉立法会过半无差别否决财案,逼使特首回应五大诉求。然而法庭最终无法得出结论指《国安法》实施前后,刘伟聪同意加入案中串谋或有意颠覆国家政权,故裁定刘伟聪罪脱。
李予信6月才被徵召参与初选
李予信方面,法庭接纳李予信只知公民党2020年3月25日记招鼓励选民登记,其馀一无所知,直到5月才有意参与初选,没有参与过任何协调会议,到6月13日才获公民党徵召参与初选,故无法推论李予信曾收到协调会议文件,与公民党6月11日联署《墨落无悔》声明亦无关,全不知情。
控方无法证明李是《墨落无悔》声明联署人
法庭接纳李予信供词大致属实,虽然2020年3月25日记招上杨岳桥庄严承诺如特首不落实五大诉求的话,会否决所有法案、拨款申请等,但公民党商讨联署声明时李予信并没有参与,直到6月13日才参与初选,故不认为控方能证明李予信属声明联署人之一。
没公开提及否决权或五大诉求
法庭再考虑到李予信在街站、Facebook和选举论坛中没有提及否决权或五大诉求,迟参选只能借用党友政纲,公民党宣传片中又不知其他人负责内容,党立场、选举宣言也只使用公民党范本,新晋背景下无党支持将无法参与立法会选举,而李予信得悉《国安法》条文后,马上停止派发旧单张,印制新版本避谈五大诉求。
无法肯定李属串谋一份子或有意颠覆国家政权
法庭比较李予信和党友郑达鸿案情,指2人证据比重大相径庭:郑达鸿担任公民党执委经年,李予信为新晋底层成员;郑达鸿为明日之星,李予信却是尾段临时徵召;郑达鸿代表公民党参与协调会议,李予信就依赖他人知会会议内容;郑达鸿多次表达支持运用否决权逼使政府落实五大诉求,李予信则没有。因此法庭无法肯定李予信属串谋一份子或有意颠覆国家政权,故裁定罪脱。
《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庆伟早上10时许宣判,裁定被告吴政亨、郑达鸿、杨雪盈、彭卓棋、何启明、黄碧云、施德来、何桂蓝、陈志全、邹家成、林卓廷、梁国雄、柯耀林及余慧明等14名被告罪成;被告刘伟聪及李予信2人则被裁定罪脱。
案件编号:HCCC69/2022
法庭记者:陈子豪 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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