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陈梓华曾提出可协助成立军队  并由以色列军方训练勇武派

2024-04-11 11:02

黎智英案审讯第58天。资料图片
黎智英案审讯第58天。资料图片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苹果日报》三间相关公司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今踏入第58日审讯,亦是第四名「从犯证人」、「12港人」之一的「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出庭作供的第15日。李宇轩在辩方盘问下供称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前,他不知道条文内容,而法例生效后,他认为条文内容空泛,称「我觉得北京会搬龙门,即使唔做一样野,如果北京要政治检控你,佢就会用第二啲嘢去charge(控告)你」,所以他没有打算停止国际游说行动。

李宇轩作供今日进入第15天。资料图片
李宇轩作供今日进入第15天。资料图片
黎智英律师团成员,资深大律师彭耀鸿(右)和新西兰御用大状Marc Corlett(左)负责盘问李宇轩。吴艳玲摄
黎智英律师团成员,资深大律师彭耀鸿(右)和新西兰御用大状Marc Corlett(左)负责盘问李宇轩。吴艳玲摄
英国保守党人权委员会委员裴伦德(Luke de Pulford)。网图
英国保守党人权委员会委员裴伦德(Luke de Pulford)。网图
黎智英妻子、儿子和女儿每天都旁听审讯。吴艳玲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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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法院外布防巡逻。吴艳玲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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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 午休。辩方完成盘问,控方将在下午两点半开始覆问。

12:35 李宇轩获安排偷渡往台乘捷克总统私人飞机再转往伦敦

李宇轩供称,其大妹Beatrice及陈梓华当年知道他获准保释外出,「佢哋将我依个情况俾咗佢哋觉得适合嘅人」,有人吩咐他弄好反追踪装置,他被通知有车接送他到安全屋,其中有一架车上有可供替换的衣物,把他从日出康城的单位转送到另一地点。

2020年8月23日凌晨三点,有人指示车辆接送李宇轩到布袋澳码头,已安排李宇轩到达台湾后去当局投案,他们已把李宇轩的个人资料交给中华民国大陆委员会(陆委会),李被台湾释放后,便可以被安排顺道乘搭捷克总统的私人飞机前往捷克,到步后再找办法飞往英国伦敦。李解释,当时有捷克代表团到访台湾,「如果赶到嘅话,可以跟埋个班机走」。

12:15 陈梓华自认其勇武小队牵涉721白衣人事件、「搞中联办嗰次」及边境爆炸品事件

辩方问李宇轩,陈梓华是否曾透露他的勇武小队牵涉「721白衣人」事件。李宇轩同意,并确认陈梓华曾提到「搞中联办个次」,而2020年初边境发现爆炸品的事件亦与陈梓华的勇武小队有关;就2019年底大埔有人开枪一事,李宇轩指陈梓华曾表示「X点解咁快玩枪呀」,故认为事件应该亦与陈梓华等人有关。

陈梓华向李透露有以色列军可助训练勇武

辩方续问到,陈梓华曾否说过如果成立流亡政府,他会负责训练军队。李宇轩指「两条唔同线」,「如果将国际游说推到尽,就会开流亡政府;如果将勇武推到尽,就会开军队」。李宇轩亦指陈梓华曾提过有以色列军队可以协助训练「勇武」,但不记得对话背景,「我唔知佢有几认真」。

李宇轩被捕后获陈梓华告知会安排偷渡离境 但最终被捕

另外,辩方问起李宇轩在2019年8月23日因为偷越中国边境、而在中国海域被捕一事。辩方指,李宇轩于2020年8月10日在香港被捕、及两日后获警方保释后,他曾收到陈梓华来电。李宇轩指应该不是一般致电方式,不肯定是透过Signal或Telegram,但确认陈梓华告知会安排船只离港。

辩方续指,李宇轩在2020年8月收到陈梓华指示、前往日出康城。李宇轩称不肯定是否陈梓华通知,抑或其他人,并表示自从安排离港,便一直有其他匿名人士保持联络。

11:55 小休后开庭

李宇轩理解陈梓华的「勇武」即制造混乱 令政府管治无效

辩方问李宇轩,陈梓华是否带领1队或多于1队「勇武小队」。李宇轩称不知道。辩方续问,陈梓华是否认为「勇武」是其中一个削弱香港政府的方法。李宇轩指陈梓华「勇武」可以令到政府无法实际进行管治。法官李运腾指是否即制造混乱,令政府管治无效。李宇轩同意是这样理解。

辩方续指,2019年7月陈梓华曾相约李宇轩在火炭工业区见面。李宇轩确认,而当时陈梓华亦向他介绍了男子「Cap」及女子「Cath」。辩方问到陈梓华有否介绍名为「废佬」的男子,李宇轩表示不肯定。

陈梓华介绍李宇轩认识「勇武小队」队长与负责「科学实验」成员

辩方又问到「Cap」是否队长,而「Cath」负责制造爆炸品及催泪弹等武器。李宇轩指他理解「Cap」是一队「勇武小队」的队长,而陈梓华当时亦透露「Cath」负责「科学实验」,但没有详细说明。辩方问到,陈梓华有否透露武器存放地点。李宇轩称,陈梓华的「勇武小队」有自己地方存放物品。

11:10 小休30分钟

11:00 李宇轩国安法实施后宁冒违法被捕风险仍决继续行动

杜丽冰法官提出,李宇轩既担心《香港国安法》, 为何不暂停与裴伦德一起作出违反《香港国安法》的行为。李宇轩供称:「我唔信(《香港国安法》)条文系按字面理解咁」,李运腾法官再追问为何李宇轩当时不就此暂停一切违法行为,李补充:「如果北京想政治检控你,你继续定唔继续(违反《香港国安法》的行为),都会搵到方法政治检控你」,所以我继唔继续系无关系」,而他当时决定继续其行动。

李宇轩指2020年7月23日后,更加确实了他对《香港国安法》的怀疑,「因为真系用咗佢(《香港国安法》)嚟拉啲社运人士」,而当时他面对违法被捕的风险,另一方面可决定停止一切行动,但他宁愿选择前者,即宁愿被拘捕,他指此决定「对我嚟讲系the least evil(最没有罪恶感)的决定」。

李相信自己早被视作政敌迟早会被捕 

李宇轩表示:「个阵我已经怀疑我可能被北京视为政敌,政权已经有方法拉我charge(检控)我」,故是否继续已不是问题,因为他认为自己迟早都会被捕,即使不继续也会被捕,故他决定继续。

李宇轩确认他与陈梓华只是私底下谈论在外地成立香港流亡政府,SWHK没有在网站公布过任何相关事宜,SWHK的Telegram群组也没有讨论过流亡政府的问题。李当时曾问数人会否愿意做「枱面人」,但「佢哋话唔做」。李重申主要把SWHK的资料及新闻稿放上网站,编写新闻稿、把帖文放上Facebook及Twitter等事情均不是由李宇轩处理。

李指他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他会与陈梓华讨论一些事件,但他把事件有关资料放上网之前,无需问及陈的意见。李又确认他帮裴伦德为IPAC管理网站及联络日本众议院议员中谷元 (Gen Nakatani) 及山尾志樱里(Shiori Yamao),李只会把裴伦德、Sam Armstrong及Andrew Lawrence交给他的资料放上IPAC网站,即使发现错字也需获得他们同意才会修改,不会擅自修改。李也会以「观察者」身分参与IPAC的网上会议,但参与会议前没有事先与Mark Simon作出任何讨论。

李又提到他可以邀请一些独立社运人士去帮忙IPAC的工作,例如有一份IPAC会议纪录需要翻译成日文,李便会在日本的群组询问「有冇人想Volunteer(志愿)去翻译?」,但不会指示任何人一定要帮IPAC翻译。

10:40 李提议裴伦德游说外国审视引渡协议 以保障其他国家巿民

辩方指李宇轩在2020年7月2日,再次发Telegram讯息给裴伦德,提起《香港国安法》第29条及38条,并提议游说外国审视与香港的引渡协议或司法互助协议,当时李宇轩是否仍觉得国际游说合法。李宇轩称「不如话我系reckless(卤莽)」,并确认自己提到条文,是为了倡议游说效果。

辩方续问到,李宇轩认为条文有甚么影响。李宇轩一度表示忘记条文内容,法官李运腾遂提醒,第29条的标题是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李宇轩指,「我理解第29条用字系阔」,而第38条「讲紧全球嘅人都适用」。

李宇轩又指过去北京「用寻衅滋事罪去告政敌」,称因为《香港国安法》由人大草拟,「所以我预期佢会用类似一个咁嘅阔interpretation(诠释)」及用作检控政敌,加上可以境外司法,所以他当时向裴伦德表示《香港国安法》可触及其他国家,为保障其他国家巿民,是否应该审视引渡协议,以防止政治检控发生在其他国家。

辩方又问到,就李宇轩的国际游说行动,他如何理解《香港国安法》的「红线」。李宇轩称,他的理解是「北京会搬龙门,所以无得由我或者其他citizens(巿民)知红线系边。」

法官李运腾则问到,如果李宇轩有这方面担忧,为何不向裴伦德提议停止行动。李宇轩称「因为我觉得北京会搬龙门,即使你唔做一样嘢,如果北京要政治检控你,就会用第2啲嘢去charge(控告)你」。

10:20 国安法生效后 李宇轩告知裴伦德按条文对方已违法

辩方问到,2020年6月30日深夜,《香港国安法》生效,在此之前,李宇轩是否知悉当中条文内容。李宇轩称他一直不知道,直到当晚中文版条文被公布。辩方指,在李宇轩阅读条文前,他不知道有甚么行为会由「合法」变成「违法」。李宇轩指「可以咁理解」。

辩方续指,当晚李宇轩曾与英国保守党人权委员会委员裴伦德(Luke de Pulford)在Telegram谈及《香港国安法》中文条文一事,当时李宇轩表示自己正在阅读,又指根据条文,裴伦德已违法。李宇轩确认讯息内容,而他当时亦在讯息中刻意用斜体去强调「You(裴伦德)」,因为裴伦德并非香港巿民,亦不在香港司法管辖区内,但根据《香港国安法》内容,李宇轩理解法例可触及裴伦德、并定义对方违法。

法官李运腾问到,李宇轩是否知道裴伦德有作出违反《香港国安法》的行为。李宇轩解释,他理解《香港国安法》「有个位系universal jurisdiction(普遍管辖权)」,当时他想表达的是法例具「境外司法」效力,「同埋NSL(《香港国安法》)条文,我觉得好vague(含糊)」。

10:00 开庭

李宇轩身形瘦削,身穿白色衬衫,蓄黑色短发及戴上黑色长方框眼镜,在3名惩教人员陪同下,从法庭特别通道走到证人席就坐。

李宇轩相信国安法生效前 参与众筹登报、国际游说以至会见外国议员行动均属合法

辩方指出,李宇轩由2019年6月起、直至2020年7月1日《香港国安法》生效前,他参与了一系列众筹登报行动及国际游说行动,亦协助「揽炒巴」接见英国国会议员Bob Seely及美国参议员Rick Scott等,问李宇轩是否相信其行为合法。李宇轩同意,称他相信「全部合法」。

辩方续问到,当时SWHK有否任何共识,李宇轩会代表SWHK去作出任何违法行为或协助任何人作出违法行为。李宇轩称没有任何相关协议,「我亦都无同意做任何违法行为」。

案件编号:HCCC51/2022
法庭记者:刘晓曦 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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