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塘海滨拍裸照放上网 40岁女侍应被判120小时社服令

2023-12-28 15:42

警方案发后检获的涉案证物。资料图片
警方案发后检获的涉案证物。资料图片

40岁女侍应今年6月在观塘海滨长廊裸露胸部及私密部位拍照,有市民发现女子上载于Twitter的涉事照片并报案,女待应早前承认猥亵裸露身体罪和发布淫亵物品罪。裁判官王证瑜今于观塘裁判法院判刑指,发布罪一般会判处监禁,但因涉案的照片并不涉及其他人,终决定给予被告机会,判处120小时的社会服务令。

裁判官王证瑜判刑时引述报告内容指,被告的儿时经历令她渴望得到别人认同,而案件并不涉及其他人士,惟感化令不足以反映控罪严重性,最终判处被告120小时的社会服务令,王官又吁被告可寻求辅导等协助。

被告梁佩仪今于观塘裁判法院承认两罪,判120小时社会服务令。资料图片  ​
被告梁佩仪今于观塘裁判法院承认两罪,判120小时社会服务令。资料图片 ​

被告李佩仪被控于2023年6月2日,在香港九龙观塘海滨道80号无合法权限或辩解,而在公众地方或在公众可见的情况下猥亵暴露身体部位,即胸部及阴部。另被控于5月31日与6月2日之间,在Twitter发布淫亵物品,即1段影片及5张照片。

案情指,今年6月2日晚上约9时,观塘海滨的闭路电视拍摄到被告接近全裸的情况下,展示其胸部及私密部位,让同行男子用被告手机拍下来,其后被告把4张照片上戴至Twitter。警诫下,被告承认涉案帐户属于自己,并自行上载照片。警方调查后发现,涉案帐户在5月至6月间另上载及参与1张不雅照片和1条不雅片段。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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