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实施细则获修订 冻结财产通知书有效期延至法庭程序完结

2023-12-16 19:07

林定国在社交平台发文表示,政府决定修订《香港国安法实施细则》。资料图片
林定国在社交平台发文表示,政府决定修订《香港国安法实施细则》。资料图片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今日(16日)在社交平台发文表示,为消除不确定性,政府决定修订《香港国安法实施细则》,将冻结财产通知书有效期由最多2年,改为直至法庭程序完结为止,有关修订已于昨天(15日)刊宪及生效。

政府决定修订《香港国安法实施细则》,将冻结财产通知书有效期由最多2年。林定国FB图片
政府决定修订《香港国安法实施细则》,将冻结财产通知书有效期由最多2年。林定国FB图片
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中,保安局局长可发出「冻结财产通知书」。林定国FB图片
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中,保安局局长可发出「冻结财产通知书」。林定国FB图片
指示有关人士不得处理指明罪行相关财产,以保存涉案财产。林定国FB图片
指示有关人士不得处理指明罪行相关财产,以保存涉案财产。林定国FB图片
政府决定修订《香港国安法实施细则》,将冻结财产通知书有效期由最多2年。林定国FB图片
政府决定修订《香港国安法实施细则》,将冻结财产通知书有效期由最多2年。林定国FB图片
有关修订已于昨天(15日)刊宪及生效。林定国FB图片
有关修订已于昨天(15日)刊宪及生效。林定国FB图片

林定国指出,国安法生效后,在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中,保安局局长可以根据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附表3第3条,发出「冻结财产通知书」,指示有关人士不得处理指明罪行相关财产,以保存涉案财产,方便日后取得并执行没收令或充公令,以及防范透过资助或处理财产而引起国家安全风险,或阻碍侦查及法律程序。

他指,惟通知书的有效期最长为2年,而法院只能在有关罪行的侦查不能在通知有效期届满前完成,方可批准延期,但就已经交付高等法院排期审讯甚至已经进入审讯阶段的案件,相关罪行的「侦查」是否已经「完成」,存在不同的解读。对于尚未完成审讯而通知书有效期快将届满的案件,若其通知书能否延期存有不确定性,将对国家安全构成实质风险,急需妥善处理。

林定国表示,修订内容确保被告人不能在法律程序未完成之前,不当处理相关财产,反映发出通知书的立法原意,完善法律制度及执行机制,属维护国家安全的必要举措。他强调,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财产权仍然依法受到保障,受通知书影响人士可根据《实施细则》,向原讼法庭申请撤销通知书,或申请特许或更改特许处理财产。有关申请特许处理的机制,是在防范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与保障财产权之间作出平衡。

另外,林定国续指今次修订属技术性修订,范围相当狭窄,发出通知书的法理基础不变。特区政府一直持续检视现行法律,及时修改完善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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