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炭2男夥同党自编自导 讹称货仓被爆窃 涉误导警员被捕
2023-11-17 12:33
一名工厦货仓仓主,怀疑与友人合谋,上演一出自编自导自演的爆窃案,企图私吞一批货物,被警方拘捕。警方上月16日接获一名50岁姓徐男子报案,指其位于火炭坳背湾街金豪工业大厦第二座的货仓懐疑被爆窃,并报称损失价值约70万元的化妆品货物。沙田警区重案组人员接手调查,并翻查大量闭路电视后发现,在货仓负责人报称被爆窃之前,该案讹称损失的货物早已被运走。
此外,调查发现,负责人自收货起,曾以不在香港为由,不断藉口拖延,拒绝该批货的货主到访货仓检查货物。另外,在上月13日,闭路电视拍到一名46岁姓梁男子连同另外2名男子一同在货仓附近出现,伪造货仓被爆窃的情况。警方调查后相信梁与徐为朋友关系,据悉梁男更有黑社会背景,有人找来梁扮贼,假装爆窃货仓,营造逼真效果,其实预先已搬走货物,企图「黑吃黑」私吞货物。
人员于昨日(16日)采取行动,在沙田区拘捕该名50岁姓徐男子及46岁姓梁男子涉嫌「盗窃」、「入屋犯法」及「误导警务人员」。行动中,警方检获数部智能电话及八达通等。所有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行动仍在进行中,不排除会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呼吁,盗窃罪或入屋犯法罪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监禁10年或14年,此外,任何人如蓄意误导警务人员或向警务人员提供虚假资料,亦属刑事罪行,最高刑罚可以被判处六个月监禁及罚款五千元。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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