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牧师」等4人涉违限聚令罪脱 官指六四有报导价值 留下观察属记者工作

2023-10-25 16:42

「姜牧师」姜嘉伟与同案3人涉违反限聚令获判罪脱。廖凯霖摄
「姜牧师」姜嘉伟与同案3人涉违反限聚令获判罪脱。廖凯霖摄

两年前的六四维园烛光悼念晚会遭警方禁止,网媒「Free HK Media」创办人「姜牧师」姜嘉伟与两男1女涉嫌于翌日凌晨在铜锣湾聚集,被票控「参与受禁羣组聚集」罪,他们早前否认控罪受审。裁判官陈志辉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指,六四对记者来说有报导价值,留守现场观察亦是记者工作的一部分,因此是「获豁免的聚集」,裁定姜嘉伟等人罪名不成立。

4名被告陈志坚、姜嘉伟、邹心怡及黄振南,各被控于2021年6月5日凌晨在铜锣湾怡和街及东角道交界,无合法权限及合法辩解下参与受禁羣组聚集,违反第 599G章《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众聚集)规例》。

被告左起陈志坚、邹心怡和黄振南连同姜嘉伟获判罪脱。资料图片
被告左起陈志坚、邹心怡和黄振南连同姜嘉伟获判罪脱。资料图片

辩方指,被告陈志坚、姜嘉伟、邹心怡皆称为网媒「Free HK Media」成员,6月4日当天需进行采访工作。陈志坚于当天下午到铜锣湾进行采访,其后曾碰见台长姜嘉伟,再于晚上11时遇见被告邹心怡,当时邹心怡称身体不适,陈遂照顾邹,二人皆有向警方传媒联络主任登记记者证。而被告黄振南则为伤健人士,案发时路过问人借水服药。

裁判官陈志辉裁决时指,虽然当天没有人于维园悼念,但考虑到六四当日对记者来说有采访及报导的价值,所以一直留守在现场观察环境亦是工作的一部分,不一定是抄笔记或摄录才是记者的工作,不同意控方指被告于案发时段没有执行记者的工作,遂裁定所有罪名不成立。

法庭记者:廖凯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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