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贿为囚犯带未经授权物品进收押所 惩教助理判囚半年
2023-09-28 14:49
34岁惩教署二级惩教助理去年收贿共逾一万元,将多项未经授权物品引进荔枝角收押所给一名囚犯,被廉署拘控。他早前承认3项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娴今(28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指,被告及早认罪是最好的求情因素,他工作表现优秀、曾获上司嘉许,但这是他职责所在,不构成减刑因素,而报告显示被告有欠债,可解释其贪念是如何出现,终判监半年及下令赔偿9,000元。
辩方今求情指,背景报告显示被告金永勤曾被诊断有自闭症和有赌波习惯,一度欠债20万元,被告未有慎重考虑后果,现感后悔及愿意承认错误。
案情指,被告于案发时驻守荔枝角收押所,而囚犯吴天文还押于该院所。金永勤于2022年5月至8月期间,多次无适当权限下,与囚犯胞妹吴乐澝通讯,先后在惩教人员工作浴室及长沙湾食肆见面,被告分别接受吴乐澝8,000元、1,000元和1,100元,3笔贿款共10,100元,将两副眼镜、非惩教署指定品牌的香烟、打火机、笔记簿及文具等物品,携带入荔枝⻆收押所交予囚犯。吴天文囚仓的床和储物柜被搜出相关未经授权物品,非获惩教署批准的探访人士认可交流物品或囚犯可购买到的小卖物品。
同案被告35岁囚犯吴天文与其31岁胞妹吴乐澝早前各承认3项行贿公职人员罪,分别判囚6个月及3个月。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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