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人涉无牌管有枪械等3罪不成立 官指被告对涉案物品存在不知情

2023-09-28 12:06

被告张煜球获裁定3项罪名全部不成立。资料图片
被告张煜球获裁定3项罪名全部不成立。资料图片

警方2021年在粉岭搜获炸药原材料,并拘捕两名涉案男子。其中62岁装修工人涉于粉岭一个工厦单位内藏有8支伸缩棍、5枝弓、69枝箭和两个电枪等。区域法院暂委法官黄士翔今裁定被告管有攻击性武器、无牌管有枪械等3罪全部罪脱,黄官指涉事物品属于被告女儿及收藏于被告女儿房间,被告没有干涉实属合情合理,控方不能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明被告对涉案物品存在知情。

黄官判刑时指,本案的关键是控方能否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明被告「管有」控罪所指的物品。黄官称,大部分证物从被告女儿房间搜出,而被告女儿已接近30岁,就算房间没有上锁,被告不去理会或干扰女儿物品都不足为奇。控方指房间可藏物品空间不大,但黄官认为,所有在房间的涉案物品都收藏于结他袋和行李箱内,若被告没有刻意打开查看,便没法知道内里是什么。

黄官续指,弓箭及刀片箭头都是放在另一房间的黑色盒内,单凭该盒外貌,被告不会知道或怀疑内里有非法物品。加上被告曾经至少三次容许陌生男子进入单位放下或拿取物品,而陌生男子是女儿的朋友,女儿每次都会先行通知被告,故被告没有干涉女儿的事情并不出奇。就管有两个电击器,黄官指控方不能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明被告对两个电击器的存在知情。

62岁被告张煜球,否认管有攻击性武器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和无牌管有枪械共3罪。黄官裁定三项罪名不成立。

法庭记者:苏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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