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前保险代理人涉串谋呃120万佣金及洗黑钱270万 其中1人认罪还柙候判
2023-09-05 16:57
3名前保险代理人涉嫌串谋一名时任兼职保险代理人,讹称4份保单由对方经办,诈骗雇主佣金及奖金共约120万元,并串谋处理犯罪得益逾270万元。3人被控共4项串谋诈骗及1项串谋洗黑钱罪,其中1人今(5日)在区域法院承认两项串谋诈骗罪,案情指他游说当时女友和中学同学买保险,声称毋须支付保费,指保单产生的佣金和公司足以支付保费;他须还押候判,以待其馀两名不认罪被告审讯完结。
被告为33岁李宗兴、35岁邓惠霖及34岁江浩智,李当时为安盛金融有限公司助理分行经理,其馀两人则为安盛保险代理人。
邓今天承认两项串谋诈骗罪,他另涉一项串谋诈骗罪获存档法庭、不予起诉。其同意案情指,安盛严禁其保险代理人使用个人资金代表客户支付保费;2015年12月,邓要求当时女友黄靖然购买保险,并指会替她支付共约920元的保费,黄同意。
邓后来安排黄签署一些空白文件及称他会替黄填写资料,并陪同黄到安盛的铜锣湾服务中心支付保费,惟投保书的经手代理人姓名为叶兆轩。当黄问起,邓便解释「俾啲机会啲细」。
2016年初,邓游说他的中学同学刘彦廷购买人寿保险,邓声称毋须支付任何保费,指从保单产生的佣金和奖金足以支付保费。刘最终同意购买。邓其后要求刘签署投保书,但投保书并未填写月薪、经手代理人姓名和投保额。邓声称随后会为刘填上其他资料,刘遂签署。
安盛收到上述两份投保书和保费后批准申请,并于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期间,就两份保单向叶、李和江发放共约44.9万元的佣金和奖金。
上述两份投保书看来是由叶经手和签署,李亦以主管身份签署,两份保单后来皆因逾期未缴保费而失效。惟叶从未与黄和刘见面,亦不曾签署投保书;投保书又将黄和刘的月薪夸大,而两人从未支付任何保费。2018年1月15日,3名被告遭廉署拘捕。
根据控方案情,上述叶兆轩于2015年9月获李招募成为兼职保险代理人,李告知叶毋须销售任何安盛保险产品,但须每年转介最少12名客户,并要求叶在大新银行开设户口及交出该户口的管控权;如果保险申请获安盛批准,李每月会向叶支付2,000元至4,000元作为介绍费。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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