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案|邹家成指《香港国安法》实施后 「我根本做唔到退出初选」
2023-08-08 18:19
「35+」初选案续审,被告邹家成今午(8日)于西九龙法院忆述《香港国安法》实施当晚阅毕条文后,认为「涵盖好广、字眼好模糊、刑罚好重,情况如同盲人摸象⋯⋯国安法颁布之后,我谂过退出初选」。法官问其最终决定要继续参与初选?邹家成低头略带哽咽道「系」,邹家成坦言「我发觉我根本就做唔出退选嘅决定,我觉得我无法离群众而去。
大律师陈世杰主问下,邹家成交代2020年6月19日曾由张可森代为WhatsApp发讯予组织者,指出〈墨落无悔〉声明已获39个初选参选单位联署,支持者为数不少,并重申声明2点重点,提到「若无此共同纲领,恐怕初选只会沦为议席的『分饼机』」,今解释其意指「如果无法向选民展现抗争意志嘅话,呢个初选就失去一个意义,不如抽签算啦⋯⋯」邹家成续解释讯息内文指有参与者欲杯葛初选,交代印象中当时街工曾打算杯葛初选,《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庆伟追问是否因为街工主张如财政预算案惠及基层的话不会否决?邹家成否认指听闻当时新界西协调会议在弃选机制上出现争议,街工打算就算初选败选也继续参与官方选举,故向组织者提问拒签声明候选人是否可无视初选结果。
邹家成否认发讯目的在要求初选参与者签署协议,只是通知组织者,另外当时不少政治素人包括3名声明发起人都担忧大党不签署和批评声明并非出于否决财案条款,而是打算初选败选也继续参与官方选举,故担心参与初选没有保障,因此同时藉发讯表达担忧,以视组织者可会提供任何保障,然而未获组织者回应。
邹家成再解读提名表第2款「我确认支持和认同由戴耀廷及区诺轩主导之协调会议共识,包括『民主派35+公民投票计划』及其目标」的「共识」所指为办初选、论坛、灵童制及当选人出选大选加上目标议席;「民主派35+公民投票计划」则不知所云,当时没有细看;而「目标」则为「35+」。《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指此款内容或能回应邹家成等的忧虑,何不向组织者查询?邹家成表示当时没有想过,又认为即使传统民主派食言,初选组织者也无能为力,「好难控制佢哋」,而且自己也会继续参加初选,因为食言之时必为初选之后,既然如此就暂且不管。
提名表中内含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条款,邹家成解释《基本法》为本港宪法,宪法理应能约束当权者权力,保障市民权利,认为立法会议员所奉行精神与《基本法》理应发挥的功能吻合。李官问到其所拥护的是实际上的《基本法》还是理想中的《基本法》?邹家成先后指《基本法》在港实践未如理想,自己会效忠「一本理应能够产生宪法理应产生功能嘅《基本法》」,又认为「拥护又好效忠又好,我觉得系好私人情感,同一个人信仰有好密切关系」。
6月21日邹家成于facebook发表参选宣言,提到香港沉沦和赤化,并以「拒绝殖民 民族抗暴」为选举口号,但否认有意颠覆国家政权,表明「不论呢度用赤化又好,殖民又好,撕破画皮又好,都没有呢个意思」。邹家成再解释数日后帖文中提到「揽炒到底」,意思与其议会抗争主张、「撕破画皮」、冲击体制意思相近。
根据WhatsApp纪录,2020年7月2日邹家成曾经退出初选新界东候选人群组,邹家成今解释「因为国安法颁布之后,我谂过退出初选」。邹家成忆述6月30日晚《香港国安法》实施当晚,选举团队和自己马上细阅条文,当时判断「参选人最多只系因为过去嘅言论而有机会被捕」,认为过去言论中对建制和政府的批评比较尖锐,再加上香港民族主义有机会被扭曲成分裂国家及港独言论,而且《香港国安法》「条文涵盖好广、字眼好模糊、刑罚好重,情况如同盲人摸象,所以睇完之后我就一度考虑紧系咪要退出初选。」陈官问其最终决定要继续参与初选?邹家成低头沉吟,略带哽咽道「系」,随即多次以纸巾拭眼。
邹家成回想「我喺我考虑紧初选嘅时候,我发觉我根本就做唔出退选嘅决定,我觉得我无法离群众而去」,再度哽咽。邹家成续指有一晚致电选举团队成员,提出「不如继续」,对方即指「全部人都ready,争你一个」,邹家成遂要求对方「啖你帮我call齐人第二日开会」。翌日邹家成联同选举团队重新寻觅继续参选的意义,认为「参选本身就系一个意义」,并调整选举工程包括口号及单张,7月5日发文正式决定继续参选。邹家成根据7月facebook帖文指,选举口号由「拒绝殖民 民族抗暴」改为「抗击暴政 捍卫尊严」,因为希望避免用「一啲可能会被认为觉得好尖锐嘅字眼」、「可能会被扭曲成会违反国安法嘅字眼」,采取更温和用字,惟陈官指「民族抗暴」和「抗击暴政」意思大致相同。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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