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6男太古站外非法集结罪成 5人判监3至6个月一人判入更生中心

2023-08-03 17:51

6男港铁太古站外非法集结罪成。资料图片
6男港铁太古站外非法集结罪成。资料图片

2019年8月11日全港多区有示威冲突,其中6名男子于港铁太古站外集结被捕,受审后被裁定非法集结等罪成。裁判官刘淑娴今午(3日)在观塘裁判法院判刑指本案暴力程度及被告罪责均较案例轻,虽不认为警方有犯错造成本案延误 ,但4年司法程序对被告及其家人造成困扰及压力故酌情减刑,判处5人判禁3至6个月,20岁青年则按报告建议判入更生中心。

6名男子于港铁太古站外集结被捕,受审后被裁定非法集结等罪成。资料图片
6名男子于港铁太古站外集结被捕,受审后被裁定非法集结等罪成。资料图片

刘官判刑指案发当日维园集会结束后多区出现快闪堵路,案发地点集结了约100人,人数和暴力程度亦较案例轻,非法集结为时3分36秒,警方迅速应变,毋需举旗警告或施放催泪弹,集结人士对抗程度低,非法集结没有不必要延长,亦无市民受伤或财物损失,没有针对高风险建筑物或对公共机构造成严重威胁。

刘官续指没有证据显示32岁戏院经理黎卓然、20岁陈堃荣、30岁工程师谢诚谦、31岁侍应戴伟轩及30岁销售员陈朝安为号召或带领角色,或有任何堵路等实质行为,在场逗留由不足17秒到2分钟多不等,随即被捕,可见其参与有限,仅在场逗留形同鼓励。众被告大多身上只有防卫物品,罪责较低,各以4个月监禁为非法集结罪量刑起点;陈朝安背囊藏有1个弹射器及1袋金属弹丸,则以5个月为非法集结罪量刑起点,在公众地方攻击性武器罪则以4个月为量刑起点。刘官指案发时本港社会动荡不安,冲突连连,涉案警员正当执行职务,在扶手电梯伸手截停25岁电脑软件工程师文城康,表明身份并排而立,文城康却以右手扯向其左肩,以致双双滚下电梯,令警员受伤,阻差办公罪以4个月为量刑起点。

刘官指出案发于2019年8月11日,涉及10名被告,审讯历时31天,警方调查需时,故不认为警方有犯错造成本案延误,惟众被告获释后2年才被重新拘捕及起诉,期间有合理理由相信自己不会被起诉,有自己人生规划,亦相信最终4年来的司法程序对被告及其家人造成困扰及压力,而被告当中有更生及改善个人情况,酌情为被告各罪减刑2星期。刘官另指各人获家人同事上司等撰文求情嘉许,基于其正面良好品格再各减刑2星期。黎卓然、文城康、谢诚谦及戴伟轩终判囚3个月,陈朝安2罪中2个月刑期分期执行,共囚6个月,陈堃荣则依报告建议判入更生中心。

被告依次为26岁音响工程人员林韦丞、32岁戏院经理黎卓然、25岁电脑软件工程师文城康、20岁陈堃荣、30岁工程师谢诚谦、31岁侍应戴伟轩及30岁销售员陈朝安,被控于2019年8月11日在西湾河康山道近港铁太古站C出口参与非法集结。林韦丞管有雷射笔,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及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罪。陈朝安管有1个弹射器及1袋金属弹丸,再被控在公众地方攻击性武器罪。文城康再被控阻差办公罪。

经审讯后,林韦丞被裁定非法集结罪和管有攻击性武器罪脱,而开审前承认的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罪罚款2000元。黎卓然、陈堃荣、谢诚谦、戴伟轩和陈朝安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陈朝安再被裁定在公众地方攻击性武器罪成。文城康则非法集结罪脱,但阻差办公罪成。同案23岁女被告余巧茵早前承认非法集结罪,判囚2个月。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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