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涉电筒照警非法集结罪成上诉得直 律政司不满申终极上诉许可获批

2023-02-20 16:07

修例风波期间,黄大仙一带有不威者参与非法集结被捕。 资料图片
修例风波期间,黄大仙一带有不威者参与非法集结被捕。 资料图片

15岁青年于2019年10月7日涉在黄大仙新光中心外参与非法集结,早前被判罪成及判入劳教中心;高等法官张慧玲指不能排除他以电筒射向警方可能只是贪玩及独断独行,故裁定他上诉得直,撤销定罪及判刑。律政司不满结果而向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许可,指法官裁定上诉得直时出现实质及严重的不公平情况。终院署理首席法官霍兆刚、常任法官林文瀚及非常任法官陈兆恺听毕双方陈词后,认为本案有合理可争辩之处,并把案件排期在6月23日进行聆讯。

律政司一方指高等法官张慧玲错误引用了法律原则,以裁定被告麦永华参与非法集结并非唯一及不可抗拒的推论,有关裁断涉及实质及重大不公。代表麦永华的大律师王熙曜则指,律政司上诉空间狭窄,只是争议麦的行为是否与其他人的举动有关连,亦认为张官必定已考虑现场环境证据,考虑到麦有可能参与非法集结,但并非唯一合理推论,不能排除麦可能只是贪玩,向他人取得电筒后向警方照射。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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