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当年18岁 男生非法集结罪成 官:不排除判监

2023-02-17 16:58

当日荃湾有大批示威者堵路。资料图片
当日荃湾有大批示威者堵路。资料图片

2019年11月10日,案发时18岁男学生在荃新天地内参与非法集结。他早前否认1项非法集结罪受审,今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裁判官李志豪指,被告被截停后戴上口罩和手持长雨伞,搜出的物品均有合法用途,故唯一合理及不可抗拒的推论是他曾经参与非法集结。案件押后至3月3日判刑,法官为被告索取劳教中心报告,更指出不排除判监可能性。 

李官裁决时指,辩方质疑非法集结已被警方驱散后,被告随后才被截停,而且警方没有发出警告后,只有拘捕被告一人,没有控方所指出的集结。惟法庭认为,非法集结具极高流动性,有超过100名示威者并非无可能,散聚可以在短时间内发生,加上当时示威者四散逃走,警方捉拿他们不是容易事。

李官续指,虽然本案没有直接证供指出被告曾参与非法集结,但他被截停后戴上口罩和手持长雨伞,案发时不是疫情期间,当日亦没有下雨,不明白被告何故要携带这两种物品,加上他在背包搜出的物品,独立分开均有合法用途,该些物品都是示威者常见装备,认为唯一合理及不可抗拒的推论,就是被告曾经参与非法集结,裁定他罪名成立。

辩方陈词指,本案已有一段时间,他从2019年12月初第一次拘捕,至2022年7月尾再次拘捕,经历了两年半时间,希望法庭为被告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以了解他的有关情况。

李官重申,考虑案件性质后,认为社服令报告并不恰当,把案件押后至3月3日判刑,期间为被告索取劳教中心报告,同时指出不排除以监禁方式处理。

被告黄晓鸿(20岁,学生)被控于2019年11月10日,在荃湾禾笛街荃新天地1期地下G16B铺外参与非法集结。

法庭记者:锺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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