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春拳馆创办人涉发布20则具煽动性帖文 认罪判囚3个月

2023-07-27 15:22

咏春拳馆创办人汪达权涉发布20则具煽动性贴文,今天在西斗裁判法院被判囚3个月。资料图片
咏春拳馆创办人汪达权涉发布20则具煽动性贴文,今天在西斗裁判法院被判囚3个月。资料图片

63岁男咏春拳馆创办人从去年底至上月中透过Facebook多次发布共20则具煽动意图的帖文及相片,包括鼓吹「港独」及「台独」等。他昨已承认一项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今日(27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监3个月。 

《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罗德泉指,被告言辞尖锐偏激,远超于一般批评,内容并非毫无新意,包括国家疫情后回复通关等近期话题,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影响深远,故阻吓性刑罚实属必要。

被告江达权(63岁,报称为商人)承认于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6月26日期间,在香港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即在Facebook发布、提供及/或持续提供陈述、相片及/或图片,具意图引起憎恨或藐视中央及/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激起对其离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促致改变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项;及/或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 

罗官先引述被告背景称,他有正当收入的工作,人际关系良好,也热爱武术,尤其是咏春及桑搏,因而设馆授徒成名,虽交友广阔,但没有涉及煽动暴力。

罗官再判刑时指,煽动罪是防犯性罪行,性质严重,须考虑犯案者作为、目的、是否存有计划及群组的影响力等,而关于本案,虽社会看似平静下来,但有人耿耿于怀,稍作重提便会有共鸣,死灰复燃的风险不容忽视,大多对象都是情绪易受波动的人,被告会以该些群组为目标,加上现时科技十分发达及方便,境外人士亦可以阅读,涉案讯息历时半年,并非霎时冲动,阅读者的数量不算多。

罗官续指,读者的反应都是一般,没有激烈的回响,但被告的言辞尖锐偏激,并充满憎恨及怒骂发泄,挑起志同道合者的情绪,远超于一般批评,但当中没有鼓吹暴力及没有进一步行动,且没有证据显示被告有同党,没有使用社交脉络作平台,可是,内容并非全部毫无新意,没有陈腔滥调,包括国家疫情后回复通关、维吾尔族学生来港失踪及中美战舰相撞,这些均为近期话题。

罗官总括,认为本案的严重性偏低,潜在风险不算太高,可是控罪不论高低,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亦影响深远,虽然被告初犯,但阻吓性刑罚实属必要,故相信他深感懊悔,已上了一个人生宝贵的一课,遂以4个半月监禁为量刑起点,认罪扣减后,没有其他扣减因素下,终判囚3个月。

法庭记者:锺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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