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参与「围魏救赵」 男生认暴动罪判入教导所
2023-03-27 14:32
2019年11月理大冲突期间,有市民应网上号召于油尖旺发起「围魏救赵」行动,警方当晚拘捕213人。其中一名案发时17岁男学生早前承认暴动罪,今日(27日)于区域法院被判入教导所。法官陈广池形容案发时是香港社会发生前所未有严重暴乱的黑暗冰河期,年轻人的暴力行为令人觉得「东方之珠」正在沦陷,故希望透过本案,被告能够知道错在哪里,知道如何看政治,从而成爲一个有责任感及守法的人。
官形容案发时是香港社会 发生前所未有严重暴乱的黑暗冰河期
陈官判刑时指,本次暴动示威者的行为对居民的人身安全及附近交通及商店运作造成不少影响,如有店铺要关门及小巴不能运作,港铁各出入口受破坏等,可见2019年的11月,说是香港社会发生前所未有严重暴乱的黑暗冰河期,包括中大暴乱及理大的暴动,整个香港都被厚厚的阴霾笼罩著,暴力似乎代替法治,年青人疯狂地做出令几代香港人都不解的暴力行为,暴徒无法无天,令人觉得「东方之珠」正在沦陷,不同政治贩子及暴动推手在不同渠道及平台,发起「围魏救赵」的行动,大力唆摆一大批盲目跟从他人指示及鼓动的年青人推去前线,把他们自己身陷战场,最后成为「炮灰」。
另辩方称,被告在亲撰求情信中表示现在反省后认为改变或帮助社会不一定要参加社会运动,希望法庭能给予他改过自身的机会,为社会带来正面的影响,但可惜的是被告仍然视案当时一连串的暴动是他所谓的「社会运动」,这是被告的偏听,误解或错判则不得而知,故陈官认为真正能给予被告改过自新的机会,在这世界上只能是他自己,只有知道错在哪里,才能改过。
陈官又指,本案又再次展现另一个年青人,纯品、有理想、从没有犯罪,但却「一时冲动,受朋辈影响」而犯案,而那些幕后操盘者或推手可能在电脑键盘后暗笑竟然有那么多人,包括有学历的年青人,会响应和「入局」,亲身参与这「救赵」的大计。可是,因被告没有攻击性武器,亦没有防毒面具等,故相信他只是一个响应他人呼召的普通参与者,以壮暴徒声势,变相鼓励他人冲前和警员对峙。
陈官再指,被告的经历亦显示一些单纯的香港年青一辈没有受到正确政治分析和洞察世事的习惯和能力,自然一窝蜂的跟随「潮流」,其父母师友亦缺乏适当的提醒和监管,使年青人很快亦很容易堕入泥沼,使自己和家人受苦,故希望透过本案被告知道错在哪里,知道如何看政治,自然能成爲一个有责任感,守法的人,因此在给予年青人更生机会的情况下,采纳相关报告的建议,判被告入教导所。
陈官最后亦提出,认为如果有人在犯案时只有17岁或18岁,一如本案被告,案件应尽快在21岁之前加快处理,以对年青犯案者有利,而本案的控辩双方向法庭申请尽快处理被告是明智之举。
辩方引述报告求情表示,被告从破碎家庭长大,其父亲拥有其管养权,但与其母亲的关系仍然良好,他是因年少无知及受社会影响而犯案,虽然明白案件严重,但他并非带领他人的角色,无一样随身物品是攻击性,而为保护性物品,包括口罩及面巾等,加上被告现时已有反思,愿意独自承担过错,明白暴力会带来社会负面的影响,再盼望在完成其学业下,认为教导所是适合的刑罚。
被告邬梓龙(现20岁,学生)与同案14名被告,被控于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窝打老道至咸美顿街之间的弥敦道一带参与暴动。
同案被告胡海维(20岁,学生)、翁永胜(18岁,学生)、温育贤(23岁,学生)及周凤彦(26岁,编辑),排期至6月2日进行答辩;叶伟成(24岁,学生)、翁耀扬(27岁,发型师)、尹亦慷(23岁,侍应)、温耀辉(24岁,学生)、温育贤(23岁,学生)、黄俊辉(18岁,学生)、许鹏毅(26岁,文员)、叶颖燊(21岁,装修工人)、张芷晴(20岁,无业)、邓浚杰(24岁,电工)及姚梓骏(21岁,秘书),则排期至6月5日开审。
法庭记者:锺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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