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5人参与「围魏救赵」暴动罪成 分别判囚42至48个月

2023-03-13 16:41

理大冲突期间,有示威者应网上号召于油尖旺一带聚集。 资料图片
理大冲突期间,有示威者应网上号召于油尖旺一带聚集。 资料图片

2019年11月18日理大冲突期间,有市民应网上号召于油尖旺一带聚集,试图以「围魏救赵」的方式声援校内示威者,18名男女被控参与暴动等罪,其中5人日前承认暴动罪,今日(13日)于区域法院(移师至西九龙裁判法院)分别被判监42至48个月。暂委法官严舜仪指,本次暴动发生于商住大厦临立的地方,带来直接人身伤害及财物损失的实质风险,5名被告的参与有机会增加暴动声势,惟他们适时认罪,及其中部分被告案发时只是25岁以下,可再酌情减刑。

认罪并今日接受判刑的被告为何健聪(36岁,仓务员)、李卓朗(33岁,音乐导师)、梁健平(28岁,装修工人)、朱梓莹(23岁,学生)及黎国文(26岁,销售员),他们均承认暴动罪。控罪指,他们于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窝打老道至咸美顿街之间的一段弥敦道参与暴动。

何另被控的管有物品意图摧毁财产罪则早前获法庭存档。

其馀同案不认罪的被告依次为邓妙小、余柏铿、施铭洋、李永贤、翟耀玮、陈卓男、陈志远、周丰德、周家豪、洪家颖、林炜纶、李杰思和黄添乐。他们均否认暴动罪,而控罪详情与以上认罪被告为相同。案件押后至4月13日进行结案陈词。

辩方求情表示,被告何健聪被捕后有反思本案情况,他亦已知错,在疫情期间曾经做过很多义工活动,加上何获得很多人支持,望法庭给予他多一次机会,同时他明白自己在开审日才认罪;被告梁健平的母亲正经历著换肾的过程。

辩方续指,被告朱梓莹是在审前覆核前已认罪,冀可以获四分之一刑期扣减,朱亦在本案内并没有暴力及煽动行为,同时事发至今已逾3年,社会气氛已没那么浓厚,故她的重犯机会较低;被告黎国文获得13封求情信件,强调其他人对其品格一致赞赏,他为一位善良的人,黎对事件亦有恳切悔意。

严官判刑时指,本次暴动发生于商住大厦临立的地方,为现场人士带来直接人身伤害及财物损失的实质风险,包括路人、记者及警察等,事后现场一片狼藉,遗下大量属于示威者的工具,如破碎的玻璃樽、砖头、头盔及易燃液体等,种种损坏为公共开支带来负担,损失难以估计,另表示不论哪一个时段加入本次暴动,各个被告理应清楚知道其性质,他们的参与有机会增加声势,可致使暴动持续下去。

严官续指,各认罪被告以5年监禁为量刑起点,而梁健平在案件进行审前覆核前5个月已有认罪意向;李卓朗及朱梓莹在临近审前覆核前亦表达认罪意向;黎国文亦在进行审前覆核时认罪;何健聪则在开审日与控方达成认罪协议,由于辩方直接省却控方准备时间,以及警员证人数目,故均可获得扣减刑期。

严官再指,虽根据案例良好家庭及个人背景并不构成减刑因素,但梁健平、朱梓莹及黎国文案发时均是25岁以下,他们除了没有刑事纪录,亦真诚醒悟及悔意,案发时只持有保护装备,可再有1个月扣减;而且朱案发时刚刚满20岁,可再有3个月扣减;另梁的母亲患有末期肾脏病及足底筋膜炎等,他是其主力照顾者之一,须定时提醒食药,但现时需要服刑令其父亲面对经济和精神压力,母亲亦要适应新的照顾安排,故可酌情再扣减他1个月。

严官总括,何健聪扣减12个月,判处48个月监禁、李卓朗和黎国文各扣减15个月,判处45个月监禁,以及梁健平和朱梓莹各扣减18个月,判处42个月监禁。

法庭记者:锺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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