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5项滥收劏房租户水费罪成 判罚款5000元

2023-03-14 15:22

房东5项滥收劏房租户水费罪成,判罚款5000元。
房东5项滥收劏房租户水费罪成,判罚款5000元。

一名房东因向其劏房租户滥收水费,违反《水务设施规例》第47条,今日(14日)在粉岭裁判法院承认5项控罪,每罪罚款1,000元,被判处罚款5,000元。
   
水务署于2022年8月收到由差饷物业估价署转介的个案,指在同年1月下旬至同年6月下旬期间,有人向新界元朗康乐路一劏房租户5次滥收水费。署方经调查及搜集证据后,向违反相关规例的人士提出检控。
   
经修订的《规例》第47条规定,供水帐户的注册用户(通常为业主或房东)只可向其处所的占用人(通常为租户)收回缴交给水务署的水费。若注册用户向占用人收取的费用超过此金额,即属违法,最高可处罚款10,000元。
   
水务署发言人表示,政府以跨部门及多管齐下的方式,致力打击有关违法行为,除加强跨部门联合巡查和优化独立水表申请外,亦加强宣传教育,以增加向劏房租户滥收水费的阻吓力。
   
发言人指出,水务署为协助业主在分间单位安装独立水表,已推出计划并简化程序。为鼓励业主参与有关计划,水务署会豁免在该计划下每个独立水表的水费按金,亦会豁免提供水表的费用。每个独立水表帐户会有独立水费单供缴交水费,以及每4个月首12立方米免费的用水量。
   
除业主可申请为其劏房安装独立水表外,劏房租户亦可直接向水务署提出有关要求。水务署接获要求后会主动联络业主跟进,并按需要提供技术支援。有关计划的详情可参阅水务署网页。
   
市民如怀疑有滥收水费的情况,可向水务署举报。水务署新增WhatsApp专线5665 5517,处理滥收劏房租户水费和为劏房安装独立水表的事宜。此外,市民亦可致电水务署客户谘询热线2824 5000举报滥收劏房租户水费,接通并选择语言后,再按「7」字,便可直接向职员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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