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女童虐杀案|亲父继母外婆上诉被驳回 官指「不应得到怜悯」

2023-02-17 16:15

5岁女童遭亲父及继母虐待致死,亲父及继母谋杀罪成被判终身监禁。 网图(示意图)
5岁女童遭亲父及继母虐待致死,亲父及继母谋杀罪成被判终身监禁。 网图(示意图)

5岁女童五年前遭亲父及继母长期虐待致死,亲父及继母谋杀罪成被判终身监禁,继外婆亦因两项残暴对待儿童罪成被判囚五年。上诉庭去年驳回三人的定罪及刑期上诉,今颁布书面判词解释指三人的上诉理据没有成功机会,又形容本案是一件缺德又使人不安的案件,极端残忍的案情震惊了每一个人,而幼童在无力防御自己的情况下被本应珍惜和保护他们的父母身心虐待,残暴施虐的父母绝不应该得到任何怜悯。上诉庭认为刑期适当亦没有过长,透过本案再次表明有必要大幅度提高虐儿罪行的最高刑期。 

官指本案反映虐儿刑罚应提高

亲父及继母经审讯后被裁定谋杀罪成判囚终身,另就虐待5岁女童Z及8岁兄长X被判囚9年半,两罪同期执行,而继外婆则就两项残暴对待儿童罪被判入狱5年。上诉庭考虑原审法官引导陪审团的内容后,认为原审法官不断提醒陪审团必须确定亲父及继母的特定行为是女童的重要死因,有关引导正确稳妥,原审法官反覆地作出明确指示,要求陪审团必须确保二人作出导致死亡的行爲时具有所需的谋杀意图,上诉庭不认为陪审团有风险是因二人所做的事只是造成微不足道的死因而裁定二人有罪。

而上诉方投诉指亲父及继母承认虐待X,但继外婆否认虐待X及Z,把继外婆的审讯与亲父及继母的审讯一同处理,令陪审团看到亲父及继母虐待X的证据,会令二人得到不公平审讯。惟上诉庭指控辩双方在审讯前或期间,都从未就案件不适宜合并审理等事作出申请,亦认为原审法官清晰指示陪审团何时可使用或不可使用与X相关的证据,若两案不合并处理则会令控方案情难以理解又或令人产生误解,更何况二人希望陪审团掌握与X相关的证据后,认为二人没有谋杀意图,只是误杀Z。

上诉庭指女童Z的尸体上被发现了大量的瘀伤和伤口,当中有58处新伤痕,头部有11处瘀青和擦伤,胸部有7处瘀青,身躯有6处瘀青和擦伤,四肢有大量瘀伤,全身还有75处结痂的伤口、溃疡和伤痕,左肩和右膝脓肿,可见Z在不同时期屡次受虐。男童X上也有60多处伤痕,脸上及身上分别有被打耳光及棍状物品殴打的痕迹,手脚胸疑被尖锐物体造成撕裂伤疤,臀部因被藤条或拖鞋反覆拍打而导致发炎及坏死溃疡,反映X没有得到适时治疗。继外婆看到两名小童被虐,却没有阻止其女儿施虐,而且令人厌恶的是只有X及Z受到如此卑劣的待遇,继母的亲生女儿即继外婆的亲生孙女却免受这种折磨。

劳福局:政府正全力推进订立强制举报虐待儿童个案机制

劳工及福利局发言人回覆本报指,政府正全力推进订立强制举报虐待儿童个案机制,从而及早识别和有效介入虐待/疏忽照顾儿童个案。政府已于去年下半年就实行细节谘询有关界别的持份者及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并拟于今年上半年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
 
社署正积极筹备为相关从业员提供培训,协助他们及早发现和举报虐待儿童个案。社署会联同有关政府部门、非政府机构和相关专业团体拟备实务指南,为实施强制举报规定提供指引,协助「强制举报者」识别目标个案。为配合强制举报怀疑虐待儿童个案的立法工作,相关部门会与儿童事务委员会加强协作,三管齐下,在家庭、机构及社区层面推动保护儿童的宣传及公众教育工作。
 
政府亦欢迎法律改革委员会于2021年9月发表的《导致或任由儿童或易受伤害成年人死亡个案报告书》的建议,法改会建议的「没有保护罪」与政府保障儿童最佳利益和安全及绝不姑息虐儿行为的政策目标一致。我们察悉在院舍、学校、医院等机构环境应用「照顾责任」概念以界定「没有保护罪」颇为复杂。考虑到法改会报告书建议最高刑罚为20年监禁,这些构成该罪行的作为(或不作为)必须仔细和清晰界定。在不影响强制举报规定的立法时间表的前提下,政府会继续研究如何落实法改会报告书的建议。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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