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女社工藏雷射笔判囚6个月 法官:违常理有预谋犯案

2022-12-23 17:55

被告麦籍心(图右)。资料图片
被告麦籍心(图右)。资料图片

2019年10月1日民阵发起游行示威,有示威者在旺角一带聚集,其中29岁女社工在示威活动期间管有一枝雷射笔,她否认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崔美霞今午(23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判刑时,指被告有预谋犯案,案情严重,考虑到维护公众秩序的重要性,判处监禁6个月。

被告麦籍心被控于2019年10月1日,在香港九龙旺角塘尾道近亚皆老街的公众地方,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携有攻击性武器,即一个能发出雷射光束的装置。

控方案情指,当日傍晚有示威者堵路,警员驱散期间制服被告,及后在她背囊中搜出涉案雷射笔。被告自辩时,供称被警员制服后,警员倒出背囊内的物品检查,期间将不属于她的雷射笔放进其背包。惟崔官裁决时,指被告没有作出即时反应,抵达警署后亦没有向值日官提出争辩,其行为有违常理。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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