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罢|救护员认暴动及袭内地青年还柙候判 另须赔偿事主医疗费
2022-11-28 14:17
2019年11月11日,有网民发起「大三罢」,多区均有示威冲突,30岁男救护员在旺角参与暴动,及袭击一名内地青年杨学志。他今日(28日)于区域法院(移师至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一项暴动罪,而有意图伤人罪则留在法庭存档获准,暂委法官梁嘉琪押后案件至12月15日判刑,并下令被告须向事主赔偿医疗费用,期间续还押候判。
案情指,案发当晚有200至300名示威者占据于旺角弥敦道及亚皆老街交界的马路,并以杂物堵塞交通,附近的公共设施亦遭受破坏。在同日晚上约9时半,内地青年杨学志行经上述地点,并使用手机拍摄示威情况。被告在3分钟后就在走向马路上的巴士旁边加入施袭,同时用右手打杨的头部两下,再双拳打其头部及颈部最少五下,其后公开媒体的影片没有再拍到被告,但施袭事件仍然继续,直至到晚上9时39分,杨躺卧在地上,满身鲜血,失去知觉。
案情续指,杨在同日晚上经医院检查,显示出其右眼眶有血肿,头皮裂伤及左手中指开放性骨折等伤势。警方事后翻查相关媒体片段后,在2020年9月28日于被告的住处拘捕他,在警诫下保持缄默。
辩方求情提到,被告参与本案的暴动比较其他同类事件相对轻微,情节不涉及长时间的警民对峙,另被告作出的行为是偶发性,并不是有预谋针对事主,参与时间亦较短,他是一时冲动才向事主施袭,同时身上没有相关的示威装备,包括任何攻击性武器等,被告愿意为自己的错误承担责任,及为事主赔偿医疗费用。
辩方续指,被告由小到大是一个有自律性的人,案件不是其本质所做的事,对其家人造成严重打击,且他定罪后已必定不能做到其梦想的职业,惟希望在未来都能贡献社会,因此冀法庭的量刑起点在4年以下,使被告能尽快重投社会。梁官表示,被告还押至下月中判刑,并下令他须赔偿医疗费用予该青年。
控罪指,被告欧阳俊辉于2019年11月11日在九龙旺角弥敦道与亚皆老街交界,与其他人参与暴动;及同日同地与其他不知明人士意图使杨学志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恶意伤害杨学志。
法庭记者:锺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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