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等4人涉网泄开枪警资料藐视法庭 官批评拖两年才申请许可是重大延误
2022-11-24 13:36
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与3名男子,涉在网上公开西湾河开枪警员及其家人的个人资料及相片,违反法庭禁制令及匿名令。律政司以书面形式单方面向法庭申请控告4人藐视法庭,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今颁布判词指警方早于前年8月完成大部分调查,但律政司却在今年5月才向法庭申请许可,批评案件出现重大延误,但同意4案涉及严重违规行爲,经仔细考虑后决定批出交付审判程序许可,案件有待排期审理。
申请人为律政司,4名建议答辩人为黄之锋、曾子成、李柏纳、王国梁。事源于2019年,警务人员的个人资料被人于网上非法披露并广泛发布,法庭在2019年10月25日起颁发禁制令,禁制任何人非法地及故意地「起底」警务人员。而2019年11月11日发生西湾河警员连开三枪事件,涉案警员及其家人获批匿名令。
警方于2020年8月16日执行网上巡邏,发现黄之锋(Joshua)在网上发帖披露涉案警员的中文全名,同时附载连登网页链接,内文有涉案警员、其妻子及两名女儿的相片,其中一张经编辑的相片显示两名女儿均持刀,文字标题为:「我地老豆系杀人犯」;写有涉案警员、其妻子及两名女儿的个人资料;写明涉案警员、其妻子及两名女儿在刑事案件中获批匿名令。翌日有新闻报道黄之锋在其Facebook专页公开涉案警员的个人资料,违反禁制令及匿名令,而警方当日早上11时已发现该帖文已被移除,但该帖文在短时间内已有4900人作出反应表情回应,186人留言,和376人分享;附载的连登帖文亦有2054人留言,更有留言是煽动他人对涉案警员两名女儿作出性骚扰。
曾子成在2020年6月2日,先后发帖指:「X街冚家铲死全家」及「唔比开名?」,并分享涉案警员、其妻子及两名女儿的新闻截图及相片,显示到两名女儿的学校所在地及学校内部文件,涉案警员的中文全名,亦有两名女儿持刀指「我地老豆系杀人犯」的编辑相片。曾再在翌日发帖指: 「晨早流流,同条X街冚家铲打声招呼先!条X街冚家铲啲电话电邮地址会唔会已经改X哂呢……横掂佢人都可以唔做而改做禽兽,真系改乜都得啦!」。曾子成遂于2020年6月24日因藐视法庭罪被捕,亦在警诫下承认他出于不满如此不合理的匿名令而使用手机发帖,有关相片及资料是在网上搜寻所得,而他亦知悉禁制令及匿名令的存在,他已在2020年7月删去有关帖文,并在2020年8月永久移除其帐户。
李柏纳(Bernard)在2020年6月2日于Facebook分享法庭颁布匿名令的新闻报道,并发帖指:「无人知你个名系XXX」,李于2020年6月24日因藐视法庭罪被捕,并在警诫下解释他是爲了唤起市民对西湾河开枪事件的关注,亦知悉法庭颁布了匿名令。王国梁(Eric)在2019年11月11日于Facebook发帖指:「唔好传!千祈唔好传」,然后在帖文附载涉案警员的名字、警员编号、住址,警员妻子的手机号码,警员大女儿的姓名、手机号码、Instagram帐户、学校、班级等。王国梁于2020年1月9日因披露未经资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个人资料罪被捕,王国梁在警诫下指他忘记他是否曾发帖但明白有关禁制令。
律政司早前入禀高等法院,指上述4人犯下藐视法庭罪,单方面向法庭申请交付审判程序。律政司承认有关申请本应可以更早提出,强调藐视法庭属严重罪行,而违反禁制令一般会判以月计的监禁,是次申请可向社会大众发出明确的阻吓讯息,但如法庭以严重拖延爲由拒批交付审判程序,必须证明继续检控会构成滥用法庭程序,而且要证明案件不可能进行公正审判,又重申本案没有滥用法庭程序。律政司又认为有关拖延事宜可在审讯中再作讨论,或在判刑时反映,如法庭拒批这件有压倒性表面证据的案件,则会向公衆发出错误信息,误以为藐视法庭后毋须承担任何法律后果。
高浩文法官在判词中的开场白说:「有时候需要对过去发生的事件划定界线,但何时何地划定界线总不是简单而直接的」,法庭保留根据案件事实来决定是否适宜交付审判的全面酌情权,强调法庭一直是独立,亦会继续是独立及被视爲独立的。法官批评律政司解释指它工作繁忙,但并没有提供任何相关细节,更没有解释为何4案竟然要拖延两年时间才提出申请。法官认为如案件有足够的证据,就应该毫不拖延地启动诉讼程序,案件不应被拖延或搁置;如申请没有适时提出,便可能构成滥用法庭程序。法官指现时没有任何资料显示律政司在处理本案时面对什么阻碍,但经过仔细考虑后认为应该批出交付审判程序许可。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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