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汉巴士站二胡奏反修例歌表证不成立 获发还500元讼费

2022-08-22 14:07

李解新在庭外表示满意裁决结果。凌子淇摄
李解新在庭外表示满意裁决结果。凌子淇摄

六旬汉涉于今年4月在东涌巴士站以二胡演奏《愿荣光归香港》,被票控一项没有许可证而奏玩乐器。他不认罪,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受审。控方举证完毕后,暂委裁判官谈立丰认为控罪针对被告没有许可证下演奏,但控方没有提供相关证据,故裁定本案表证不成立,被告获付500元讼费。被告于庭外称,日后仍会继续街头表演,又指被票控没有关系,只是「耽误点时间」。

高级警员吴维基供称,当日他便衣执勤,并在收到噪音投诉后前往现场处理,他约于下午5时到场,见到被告坐在一张摺椅上,用二胡拉奏《愿荣光》,并透过扩音器及咪高峰转播,声浪约在20米外范围都能听见。大约20分钟后,吴与3名同袍上前要求被告出示身分证,被告一度想收拾物品,又称「你要票控我,我就继续拉二胡」,其后拿出一张白纸放在地上。

被告没有律师代表,亲自盘问吴维基。他向吴确认当日所演奏的歌曲为《愿荣光》后,本想追问歌曲属什么性质。裁判官打断指,票控内容关乎被告没有许可证下在公众地方演奏,「你拉『爱情陷阱』又好咩都好」,与歌曲性质没有关系性。被告闻后称,裁判官意思即是其演奏歌曲和政治无关。裁判官回应指,法庭从来不考虑政治因素,只讲证据事实。

控方举证完毕后,裁判官指,传票控罪针对被告在公众地方演奏时,没有警务处处长许可证,但控方没有就此提供证据,因此裁定被告表证不成立,并向被告发还500元讼费。

被告在庭外表示满意裁决结果,被问到会否继续街头表演,他回答「肯定的」。至于会否担心日后会再度检控,他认为「没关系」,被票控只是「耽误点时间」,形容「真理在我们这一边」。翻查资料,被告并非首次被控,他曾于前年5月在元朗街头表演相同曲目而遭票控,去年3月获控方撤控。

被告李解新(68岁,退休人士)否认于2022年4月29日下午5时06至29分,无合法权限或解释,且没有警务处处长发出的许可证,而在位于东涌市中心巴士总站行人路上的公众街道或道路上奏玩二胡。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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