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你Shop|19岁男生屯门非法集结罪脱 官不采纳警员证供

2022-08-01 11:32

被告郑鼎枫就未能依规定下出示身分证明文件罪,判处罚款400元。
被告郑鼎枫就未能依规定下出示身分证明文件罪,判处罚款400元。

2019年11月10日,有市民发起「和你Shop」反修例活动,19岁男生被控在屯门参与非法集结和未能依规定下出示身分证明文件两罪,他早前已承认次罪,今于西九龙裁判法裁判官施祖尧指庭上播放的片段未能证明被告当时有「举中指」及叫口号,加上施官不采纳警员黄立然的证供,裁定被告非法集结罪不成立。就未能依规定下出示身分证明文件罪,施官判处罚款400元。

施官表示证人警员黄立然声称在现场观察被告5分钟,但从片段可见,他最多观察被告3分钟。而片段显示,被告并没有在黄所称的地点举中指和大叫「黑警」和「委任证」等口号。由于片段未能证明被告行为,加上不接纳唯一看到被告在场行为的证人的证供,而其他两位证人证供不能毫无合理疑点地举证,因此判处被告非法集结罪名不成立。 

辩方律师求情指被告案发时19岁,是香港中文大学哲学系学生,当时的身份证遗留在家,但有携带港澳通行证,施官同意被告行为基于疏忽导致,且与现场发生的事无关系,因此判处罚款400元。

被告在裁决后表示「战胜以丧礼处之」,他认为无论战事输或赢都不应太开心,因为伤害已经造成。他又引述孔子所说「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认为好的判官会令到社会和谐,做到「道之以政,齐之以礼」。

被告表示这些言论并非只针对自己,称自己「好小事」,其他人更加「大件事。」

被告19岁学生郑鼎枫被控于2019年11月10日,在屯门乡事会路与河傍街交界,与其他不知名人士参与非法集结;以及未能在穿著制服之警员黄立然规定下,出示身分证以供查阅。

法庭记者:曾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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