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男学生认暴动罪 判入教导所

2022-08-12 11:38

被告李家梁。 资料图片
被告李家梁。 资料图片

2019年11月理大外激烈冲突期间,18岁男学生上前营救被制服的示威者时被捕,早前承认了一项暴动罪,今早于区域法院被判入教导所。被告另因参与淘大花园一带非法集结,周二被判入劳教中心,法官郑念慈指今日判刑将取代劳教中心命令。

郑官判刑指片段显示示威规模庞大,人数众多,警方被示威者不断冲击,又使用大杀伤力的汽油弹,令现场陷入火海,事件中有警员受伤而交通受阻,致现场仿如战场,案情非常严重。惟郑官考虑到被告年轻,获家人师长支持,认为量刑除惩罚阻吓外,亦需顾及青年人福祉,以助更生,故采纳报告建议,判入教导所。

被告李家梁被控于2019年11月17日至18日,在理工大学、漆咸道南与畅运道一带,连同他人参与暴动。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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