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称路过旺角游行遭警袭击向一哥索偿164万 律政司方质疑事主存偏见  

2022-07-21 17:39

原告萧志雄。
原告萧志雄。

2019年8月3日「旺角再游行」后,警方晚上执勤期间疑无理袭击一名路过的市民,事主3年前已入禀向警方索偿,案件今在区域法院开审。庭上透露事主索偿约164万元,另读出其口供纸及申索书指,遭警员偷袭,之后被拖行几秒,律政司一方质疑事主本身对警方存在偏见,事主否认说法,指该并非冲口而出,他对警方的作为感到愤愤不平。

原告为Siu Chi Hung Garry(萧志雄),被告为律政司司长代表的警务处处长。

律政司盘问时指,原告声称受袭后无即时赴急症室求医,反而先前往警署报案,可见其伤势并非如所述般严重。原告解释指,自己工作了一整天十分疲累,认为即使到医院亦要轮候一段时间,故最终先行返家休息。原告重申受伤一刻「真系非常之痛」,几近不能走路。

律政司又指出,原告到达广华医院急症室后没有向医护人员提供身分证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资料,其后又无在供词上报住址,直至覆诊才提供正确资料,原告否认动机是欲隐瞒身分。至于以「它」来指称警员,原告表示写错,并称「畜生不如」的形容非冲口而出,他忆述遭袭击前的情境时反问:「佢哋(警方)揸住警棍同盾牌,唔系想打人系想点?」原告又称无为意当日旺角区有游行,晚上到达涉案地点时只见零星市民。案件明日续审。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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