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苹果》记者认政总外露体藏大麻 判囚3周缓刑一年兼罚款2000元

2022-06-20 17:32

曾任《苹果日报》记者的女文员去年在政府总部外露体和藏有大麻,又涉妨碍一名特务警察。被告承认在公众地方作猥亵行为及管有危险药物两罪,但否认的一项妨碍罪,暂委裁判官何慧娴今在东区法院裁决指,被告的行为极其量对警方造成不便,但不至于构成妨碍。至于其承认的两罪,裁判官明言被告选择在政总外犯案尤其大胆,但考虑到她初犯有悔意,大麻分量不多和不是很多人看到她露体,遂分别就猥亵罪判处监禁3周,缓刑一年;管有危险药物罪则判罚款2000元。

25岁被告锺梓仪被于 2021年7月10日在金钟政府总部外添华道猥亵暴露身体,另管有一个载有6.72克草状大麻的胶袋及一支载有0.16克草状大麻的卷烟,以及妨碍特务警察行使公安条例所授予的权力。控方案情指,被告无理会特务警员丁子健(音译)及同袍的劝阻,跑往被水马围封的政府总部,期间突然开始狂奔,又抛下背包和脱去上衣,说「呀Sir你跑得几快」、「嚟捉我啦」,最终在告士打道出入口停下。丁因害怕被告会作出伤害自己或他人的行为,遂用胡椒喷雾喷向被告的面一下,被告感到痛楚原地坐下,再脱下短裤至全身赤裸,其后有军装警到场支援。

裁判官裁决指,被告由水马入口走至另一端出口,过程只需一分钟,而她当时已差不多走至非限制区域,和按警方要求立即停下。裁判官认为被告的表现不寻常,但极其量只对丁造成不便,令他需多花时间走近被告。加上被告没有作反抗或侵略性行为,丁喷射胡椒喷雾属他的个人判断,不是出于要制服被告。裁判官认为丁诚实可靠,但被告不至于构成法律上的妨碍行为,裁定她罪名不成立。辩方求情指,被告自幼成绩优异但误交损友,其雇主表示愿意继续聘请她,被告亦有一位年过60、患有精神病和妄想症的母亲。

法庭记者:汤璧瑜

星岛新闻集团庆回归25周年专题网站,请即浏览 
立即下载|全新《星岛头条》APP:https://bit.ly/3yLrgYZ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