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女涉违检疫令外出 分别被判罪成缓刑
2022-04-27 20:06
衞生署表示,2人因违反《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今天分别于观塘裁判法院被判缓刑。
案情指,首宗个案涉及一名60岁男子。他早前获发强制检疫令,订明他必须在家中接受强制检疫14天,但他在检疫令届满前,无合理辩解及未取得获授权人员许可下,于去年9月14日离开其检疫地点,被控违反《规例》第8(1)及8(5)条,今天被判处监禁14天,缓刑12个月,以及罚款2,500元。
第二宗个案涉及一名46岁女子。她早前获发强制检疫令,订明她必须在家中接受强制检疫7天,但她在检疫令届满前,无合理辩解及未取得获授权人员许可下,于去年8月15日离开其检疫地点及脱下手环,她被控两项违反《规例》第8(1)、8(4)及8(5)条,她就两项罪行分别被判处监禁14天,缓刑12个月,同期执行。
衞生署发言人表示,判刑可给予社会非常清晰信息,指出违反检疫令属刑事罪行,政府对违反相关规例的人绝不容忍,并严正提醒公众应遵守相关规例。截至今日,共有225人已因违反检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时监禁最多14星期或罚款最高15,000元不等。发言人重申,衞生署必定会对任何违反相关规例的人士严肃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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