锺浩怡任精神健康覆核审裁处主席 任期2年
2022-06-17 12:08
政府今日宣布,行政长官委任锺浩怡为精神健康覆核审裁处主席,任期由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为期两年。
锺浩怡为资深事务律师,在港执业超过20年。他现时担任上诉审裁团(建筑物)主席及精神健康覆核审裁处成员,多年来亦积极参与本港的社会及公共事务。政府感谢即将卸任的主席李伟民过去对审裁处所作的宝贵贡献。
成员名单载于食物及衞生局网页
审裁处由一位主席、15位医务成员、15位社会工作成员,以及15位具备适当的行政或临床心理学经验或知识或其他有合适资格或经验的人士所组成。精神健康覆核审裁处的成员名单载于食物及衞生局网页(https://www.fhb.gov.hk/cn/committees/mhrt.htm)。
审裁处根据《精神健康(修订)条例》于1989年成立,功能是根据《精神健康条例》(第136章)(《条例》),审视由被强制羁留在精神病院或强制接受监护的病人所提出的申请,以及决定该等病人是否可根据《条例》而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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