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强积金对冲|法案今日刊宪 安排不具追溯力
2022-06-17 11:13
政府今日在宪报刊登《2022年雇佣及退休计划法例(抵销安排)(修订)条例》。修订条例旨在取消使用强积金制度下,雇主的强制性供款累算权益抵销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的安排。至于雇主的自愿性供款累算权益,以及按雇员服务年数支付的酬金,则可继续用于「对冲」遣散费或长服金。
取消「对冲」安排不具追溯力,若雇员在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前已受雇,雇主可继续用其强积金供款累算权益(不论是强制性或自愿性供款,亦不论是在转制日前、当日或之后作出),「对冲」雇员在转制日前的受雇期所产生的遣散费或长服金。
上述取消「对冲」安排将同样适用于《职业退休计划条例》(第426章)下的职业退休计划、《补助学校公积金规则》(第279C章)或《津贴学校公积金规则》(第279D章)的两类学校公积金计划,以及获豁免于强积金计划的外地雇员所参加的海外职业退休计划。
发言人补充,政府下一步会全力推进取消『对冲』配套措施的筹备工作,包括拟订政府资助计划的执行细节,向雇主提供为期25年、总财政承担额达332亿元(以2021年价格计算)的资助;跟进为雇主设立专项储蓄户口以应付日后财政需要的计划;以及推行广泛宣传,以简单易明的资讯加深雇主对取消『对冲』安排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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