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培忠父子涉隐瞒秘密「买壳」协议串谋诈骗等3罪  下月转介区院讯

2022-05-26 17:30

詹培忠(左)及詹剑仑(右)。
詹培忠(左)及詹剑仑(右)。

前立法会议员詹培忠及儿子詹剑仑涉嫌联同一男一女在配售可换股票据以增加上市公司股本时,隐瞒秘密「买壳」协议,串谋诈骗联交所、该上市公司以及其董事会和股东,涉及犯罪得益逾4,200万元,4人分2案被廉署起诉串谋欺诈及洗黑钱共3罪,两案今午于沙田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请转介案件至区域法院于下月16日上午答辩。代表詹培忠的辩方大律师查锡我透露,将申请终止聆讯和分拆女被告案件,詹培忠已聘请资深大律师清洪代表。詹剑仑代表大律师则提到清洪曾两度去信律政司商讨,希望先索取2封信件内容,反对控方转介申请。查锡我交代不反对向詹剑仑披露信件内容,裁判官张志伟终拒绝詹剑仑申请,指其出于自身延误无关控方,且选择权在控方,终转介案件至区域法院于下月16日上午答辩,期间各人续准保释。

75岁董事詹培忠、52岁商人詹剑仑及48岁商人马钟鸿同被控两项串谋欺诈罪,指其于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11月15日期间与对方,在香港一同串谋并与其他人串谋诈骗亚洲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其董事及股东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马钟鸿和65岁报称无业女被告王蓓丽被控一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指其于2013年10月24日至2014年1月24日期间,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财产,即由亚洲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发行、本金金额为4200万港元的可换股票据,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处理该财产。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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