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受阻外佣脚踢及推撞女少主罪成 判囚一个月缓刑24个月
2022-05-26 17:01
11岁女童前年在家中因不愿外佣外出,遂抢去对方手机,遭外佣踢其双腿及推倒至撞伤头部,需留医5日。被告否认一项故意对所看管儿童或少年人袭击罪,经审讯后今天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暂委裁判官朱仲强判刑指,考虑到事主没有明显伤势,遂判被告监禁一个月,缓刑24个月。
裁判官接纳的案情指,2020年10月4日案发当日,被告Padrinao, Manilyn Medina(34岁)正休假。在其打算离开将军澳寓所之际遭女童X阻止,称建议待其母亲回家再议,更抢去她手机。被告之后在走廊飞脚踢向X,踢中她的脚跟至膝头5至6次,她躲避时再撞到墙角导致左脚尾受伤。当X返回主人房,背向被告时又遭她推了一下,头撞到镜子上的木装饰,失平衡倒地时双膝著地。
裁判官认为X作供清晰,盘问下没有动摇,虽然她没有明显伤势,但接纳其的确曾遭推撞以致身体不同部位均感觉痛楚。裁判官续指,X在录影会面中接受询问时没有提及有关母亲回家的供词,直至警方问到她才説出。裁判官不认为X对此部分遗漏或故意隐瞒,相反X的做法合理,因她只需如实回答每道问题,不用给予问题之外的额外资讯。裁判官因此裁定,控方举证至毫无合理疑点,被告罪名成立。
辩方求情指,被告育有一名10岁的儿子,是单亲妈妈,生活拮据故来港工作挣钱。案发当日被告休假,但仍然答应雇主工作至下午2时方才离家,之后发生上述袭击事件。被告事后感到十分抱歉,亦被即时解雇,现时没有工作,只能暂住非政府组织辖下的庇护所,获基本膳食提供。被告闻此低头拭泪。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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