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湾河开枪案|辩方质疑开枪警过敏拨开误当抢枪 押8.29裁决

2022-05-26 17:06

西湾河开枪案押后至8月29日裁决。资料图片
西湾河开枪案押后至8月29日裁决。资料图片

2019年11月11日西湾河发生警员开枪射伤示威者事件,中枪青年周柏均与另一名男学生否认企图抢枪、阻差办公和企图从合法羁押下逃脱3罪,控辩双方今在区域法院结案陈词。控方指两名被告案发时向开枪警「步步进逼」,不能排除二人打算抢枪据为己有;辩方质疑开枪警从来没有处理过暴动等示威事件,「会唔会因为佢唔够经验,对咁嘅大场面有啲过度敏感」,才会误以爲被告拨开手枪的动作为意图抢枪。法官谢沈智慧听取双方陈词后,把案件押后至8月29日裁决。

控方结案陈词指,法庭应根据《警队条例》及《公安条例》,去考虑开枪警所使用的武力是否合理地必须,开枪警供称案发时周遭有人手持武器、虎视眈眈,控方认为周柏均在开枪前两次扬手均是意在抢枪,警员另供称另一被告胡子键碰到警员手腕及枪的位置,认为胡亦有意图抢枪。

两名被告周柏均(左)及胡子键(右)
两名被告周柏均(左)及胡子键(右)

辩方结案陈词则指,周第一次扬手是拨开指向他的手枪,第二次扬手则是中枪后双手抱住自己身体,故没意图抢枪;胡的出发点只是想保护他人,亦只是碰到枪但没有意图抢枪。而开枪警曾于2017年接受机动部队训练,从来没有处理过暴动等示威事件,案发时表现惊惶失措,才会过度敏感地误以为两名被告想抢枪。

21岁周柏均及20岁胡子键,同被控故意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企图抢劫两罪,指二人在 2019 年 11 月 11 日,在西湾河太安街、筲箕湾道与成安街十字路口附近故意阻挠警员 A,以及企图抢劫 A 的警枪。周另被控于同日同地企图从警员 A 的合法羁押下逃脱。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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