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启明控电影《梅艳芳》侵权 官斥梅不熟悉商标法是「嘥时间」

2022-05-25 11:32

梅启明今没有律师代表。刘晓曦摄,小图为电影《梅艳芳》海报
梅启明今没有律师代表。刘晓曦摄,小图为电影《梅艳芳》海报

已故女明星梅艳芳兄长梅启明,早前入禀高等法院指控电影制作公司安乐影片所制作的《梅艳芳》同名传记电影侵犯商标。案件今于高等法院进行指示聆讯,安乐指梅启明只注册了梅艳芳的金属及珠宝,未有成功注册有关梅艳芳的出版事宜,故申请剔除诉讼。陆启康法官亦向梅启明称:「你注册嘅都唔系同一样嘢,唔系注册咗一个就咩都可以用,咁啲人唔使注册其他嘢啦」,遂把案件押后至7月25日再处理,以待梅启明索取法律意见。

梅启明今没有律师代表,陆启康法官指梅的入禀状内容没有法律基础,除非修改内容后有合理诉因才会处理,亦向梅说:「你唔熟悉法律,你无律师都系嘥我时间,商标法写得好清楚」。梅则指他会聘请律师,但可能会申请法律援助,故希望案件押后三个月。陆官指无了了期押后对梅没有好处,故强烈建议梅先向商标律师索取法律意见,否则只会「孭上一身讼费」,故把案件押后两个月,以待梅申请法援。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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