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两男大学生非法集结罪成 判囚10星期

2022-05-19 16:45

当晚大批人士聚黄大仙纪律部队宿舍外烧衣纸。资料图片
当晚大批人士聚黄大仙纪律部队宿舍外烧衣纸。资料图片

2019年8月9日黄大仙纪律部队宿舍外有人聚集、燃烧衣纸和用雷射笔照射警员,2名曾身处现场烧衣纸的男大学生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结罪罪成。裁判官刘淑娴今于观塘法院判刑指,案发时有逾百人叫嚣,烧衣及用雷射笔照警等,若升温或引发更暴力事件,须判处阻吓性刑罚,考虑到被告有良好品格减刑2星期,判囚10星期。

刘官判刑指,两被告表示守法意识不足犯案,后悔留在现场烧衣,求情信指两人品格良好。次被告以街坊装出现在现场烧衣,第3被告则戴上口罩烧衣,虽然两人当时没有带备示威物品,但案发时正值反修例运动高峰期,有多人叫嚣、烧衣及用雷射笔照射警员和纪律部队宿舍,随时触发暴力升级,故无可避免判处阻吓性刑罚。刘官以3个月量刑,考虑到2人品格良好,酌情减刑至10星期。

辩方求情指,两被告的劳教中心均指他们身体不合适判入劳教中心。次被告在求情信中承认对法例认知不足,错判现场风险,认为自己不够成熟。他曾从事抗疫有关的工作,亦有义教英文,热心贡献社会。

第3被告反悔没有及时离开现场,他希望在本案后攻读生物化学硕士和博士,其工作的新冠病毒化验室愿继续聘请他。

本案原有3名被告,首被告锺濠全(27岁,后台工作者)去年已承认非法集结罪和管有2个能发出雷射光束的装置被判囚5个月。次被告梁文杰(22岁,学生)和第三被告洪英展(23岁,学生)则否认控罪。控罪指,他们于2019年8月9日,在黄大仙东头村道及沙田坳道交界,与陈铭浚、禢蔚彦及其他不知名的人参与非法集结。

法庭记者: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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