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樽生产者责任计画重启立法程序 倡徵费每公升1元料明年实施

2022-05-19 16:13

玻璃樽徵费拟明年首季落实。资料图片
玻璃樽徵费拟明年首季落实。资料图片

政府重启玻璃樽生产者责任计画的立法工作,目标在今年内向立法会提交修例建议,争取最快明年首季全面落实计画。当局根据有关循环再造玻璃饮料容器的成本估算,收费水平拟订为每公升约1元,日后将按既定机制检讨徵费水平。

去年,本港每日弃置约156公吨废玻璃容器,为减少玻璃弃置量,环保署原订于2019年为玻璃樽生产者责任计画立法,惟当年废玻璃容器回收服务因社会不稳而暂停,2020年亦因疫情等因素暂缓立法。

据环境局提交立法会文件指,根据修例建议,饮料供应商须先向环保署登记为「登记供应商」,才可在本港分发以密封玻璃容器预先包装的饮料,并要每季度结束后的28日内,向环保署呈交季度申报,包括期内在香港分发或耗用的玻璃容器相关资料,当局在厘定登记供应商须缴付的容器循环再造徵费后,会发送缴费通知书。而登记供应商要每年就所呈交的申报安排年度审计,向环保署提交审计报告。

为鼓励登记供应商自行安排回收并重用玻璃饮料容器。环境局指,供应商可向环保署提交「减少容器废物计画」,申请豁免承担若干责任,包括缴付容器循环再造徵费等,而有关计画要详述回收、重用和最终循环再造玻璃饮料容器的运作安排,署方会作出评估。

环境局指随著疫情过去,经济活动可有序复常,预期废玻璃容器收集服务亦会逐步跟上原来以50%回收率为目标的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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