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妇认七一维园外阻差办公拒配合查证 判监10天罚1000元

2022-05-12 17:43

妇人承认去年七一在铜锣湾阻差办公。资料图片
妇人承认去年七一在铜锣湾阻差办公。资料图片

去年七一警方围封维园,惟仍有大批市民在铜锣湾一带聚集,六旬女子遇查时表现不合作,又疑出手袭击警员。她早前已承认阻差办公及未能在规定下出示身分证明文件两罪,袭警罪经审讯后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被告今天在东区裁判法就两罪被判监禁10天及罚款1000元,她另因在案件裁决时没有到庭,以致法庭须押后本案,裁判官梁嘉琪就此象徵式充公其200元保释金。

案情指,被告在遇警员截查时将背囊内所有物品掉在地上,警员警告下被告只拾起身份证以外的东西,期间一直举手势和向途人重复大呼「sorry!sorry!」之后又挢手向警员称:「我问你睇完未?」裁判官认为,被告明显可以拾起身份证但拒绝听从指令,又援引案例称警员执行职务是天职,必须受到保护,避免受人羞辱。

裁判官续指,被告过往有一次相近的犯案记录,但判刑时亦考虑到辩方求情指,被告身体状况不理想,其不愿意接受社会服务令或感化令。辩方又称被告之所以会在本案裁决时缺席,是由于她前一天服药以致「唔知醒」。裁判官终就阻差办公罪判被告入狱10天,拒绝出示身份证则判罚款,并称无论如何被告的确缺席裁决,故将其200元保释金充公。

61岁被告卢加敏报称售货员,被控于2021年7月1日,在港铁铜锣湾站E出口附近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即警长33592执行公务、袭击同一名警长及未能在规定下出示身分证。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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