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屋台」东主姊弟阻差判囚 上诉被驳回需即时服刑

2022-05-04 16:14

当晚屯门有示威者堵路破坏。资料图片
当晚屯门有示威者堵路破坏。资料图片

屯门良德街的日式外卖店「东屋台」老板娘与胞弟,3年前涉拒绝警员入店内搜捕调查怀疑参与非法集结的人,裁判官施祖尧裁定2人阻差办公罪成,分别判囚21天。2人不服定罪提出上诉,高等法院法官黎婉姫指二人当时无可能听不见警方要进入店铺的要求和理由,但2人依然选择继续站在店门前阻挡,丝毫没有让警方进入的举动,唯一合理的推论就是2人故意阻挠警员正当地执行进入东屋台处理疑犯的职务。黎官认为上诉理据无一成立,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人需即时服刑。

两名上诉人为25岁魏伟才及36岁胞姊魏素香。上诉方认为裁判官错误地裁定2人案发时的行为是故意阻挠著警务人员,而2人行为只是为当时在「东屋台」外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带来些微的不方便而已,魏伟才作为弟弟亦只是希望保护著正在被警务人员调查或质问的胞姊。

黎官认同裁判官裁定警方有理由相信非法集结的疑犯在东屋台内,当日警员要求进入店铺时,属于正当执行职务,而魏素香再三打断警员的说话,存心刁难。当时亦是反修例运动期间,2人必定知悉当时街上正在发生何事,故2人继续站在门口阻挡警方进入,必然会导致警方需要使用武力移走2人才能进入,不论其行为是否针对警员或是有恶意,只要是实质地增加了警方进入店铺执法的难度,便属故意阻挠。

黎官指2人一并阻挡在店门前方不准警员进入,虽然时间不算很长,但是却实质地增加了警方进入店铺执法的难度,警方亦因为担心疑犯有机会逃走,而需要移开2人尽快进入店内执法,故不认同上诉方所指2人行为只是为警方带来些微的不方便而已。黎官认为上诉理据无一成立,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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