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与苹果高层涉违《国安法》3案 惩教锁仓检测押3.10提讯

2022-02-24 12:03

黎智英等3案共10名被告涉违《国安法》押后3月再讯。
黎智英等3案共10名被告涉违《国安法》押后3月再讯。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嫌2020年在Twitter发文、接受多间海外媒体访问、请求外国制裁等,被控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及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等3罪。已停刊的《苹果日报》6名前高层连同3间相关公司,早前亦分2案被控1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3宗案件原定今早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次进行提讯日,由于惩教目前实施「锁仓」检测,7名被告均无被带上法庭。《国安法》指定法官、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押后案件至3月10日再次作提讯日,继续进行交付程序。

控方由律政司署理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张卓勤代表,辩方由资深大律师邓乐勤及夏伟志等代表,3间涉案公司则由资深大律师郭栋明代表。

3案10名被告为73岁黎智英、《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AD Internet Limited、59岁前社长张剑虹、47岁前总编辑罗伟光、55岁前主笔杨清奇、51岁前副社长陈沛敏、57岁英文版前执行总编辑冯伟光及51岁前执行总编辑林文宗,同被控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间,在香港及其他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于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及其他人,一同串谋刊印、发布、出售、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具意图引起憎恨或藐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激起对其离叛;激起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促致改变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项;引起对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视或激起对其离叛;引起香港居民间的不满或离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

黎智英另被控于2020年7月1日至今年2月15日间,与陈梓华、Mark Herman Simon、李宇轩、刘祖廸及其他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及于去年7月某日至8月23日期间,在香港与李宇轩、陈梓华及其他人串谋,意图妨碍司法公正,而作一项或一连串有妨碍司法公正倾向的行为,即在该李宇轩在被香港警务处拘捕后,协助他离开香港。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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