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冲突|12人涉尖沙嘴参与暴动 控方指众被告在弥敦道附近被捕
2022-05-03 14:46
民阵在2019年10月1日申请游行及集会被拒,多区有市民自发上街。12名男女被指当日在尖沙嘴参与暴动,案件今于区域法院开审。控方开案陈词指,当日有大批示威者集结,有人向尖沙咀警署投掷汽油弹,警方发射催泪弹驱赶,众被告在弥敦道近文明里附近被捕。法官王诗丽今批准7名现任或已退役的「飞虎队」成员匿名作供。
开案陈词指,当日的九龙区游行未获警方发出不反对通知书。当日约3时起有大批示威者在弥敦道近佐敦道及窝打老道交界集结,其后有人破坏商铺大闸、放火及在设路障。至4时许,约300名示威者沿弥敦道向尖沙咀方向前行。至4时08分,有示威者向尖沙咀警署投掷第1枚汽油弹,警方以扩音器及展示警告旗帜警告示威者散去,又发射多枚催泪弹驱散,之后约7名示威者向警署投掷多枚汽油弹和硬物,警方继续发射催泪弹,双方冲突至少持续20分钟。
控方指,众被告和其他示威者在案发现场或附近被捕,根据各人被制服和拘捕的时间地点及过程、其衣着装备、在警方推进及被捕时的反应,推论各人涉有份亲身参与暴动和协助或教唆他人干犯暴动。
被告依次为袁均颖(31岁,文员)、黄蔚霖(23岁,电影制作人)、黎颖霖(23岁,学生)、吴沛伶(18岁,学生)、甄卫儿(18岁,学生)、姚志杰(24岁,运输工人)、彭汉深(29,地盘工人岁)、张俊轩(17岁,学生)、韦珍儿(22岁,尼泊尔籍学生)、梅卓羚(24岁,会计师)、林耀基(26岁,摄影师)及郑子健(27岁,售货员)。众人同被控一项暴动罪,指他们于2019年10月1日,在九龙弥敦道213号尖沙咀警署与长乐街之间的一段弥敦道参与暴动,与其他人参与暴动。
法庭记者: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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