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嘴冲突|男技工认暴动及管武2罪 押11月杪讯

2022-04-28 13:23

当晚有示威者先后向警署投掷汽油弹。资料图片
当晚有示威者先后向警署投掷汽油弹。资料图片

24岁冷气男技工2019年8月11日在尖沙嘴警署外冲突期间当场被捕,带到新屋岭扣留中心后,裤袋被搜出1支黑色绿光雷射笔被控。冷气男技工今早于区域法院承认暴动及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2罪,案件押后至11月26日提讯,以待同案被告审结,期间须还押看管。

案情指,案发当日尖沙嘴下午6时许至8时许发生暴动,柯士甸道及堪富利士道之间的弥敦道有约2000人,黑衣为主的示威者戴头盔眼罩等,下午自深水埗步行至尖沙嘴警署及港铁站,堵塞行车线,警方于警署内多次展示旗帜警告发射催泪弹、开枪等驱散不果,示威者人数不断增加,以水马堵塞警署正门,筑路障,又撬起行人路砖块,并举伞阵掩护,期间有逾10道雷射光束照射警署警员。其后警方多次发射催泪弹,有示威者拾起反投掷回警署,又用大橡筋向内投掷大石块,有示威者以气枪发射子弹及尝试淋熄催泪弹,期间警署外行车路交通完全瘫痪。

示威者于7时许先后向警署投掷2枚汽油弹,警署内一名男警员遭汽油弹击中,造成双腿有5.5%范围二级烧伤,留医至同月27日。警方7时半在场设立防线,与示威者对峙,后来推进驱散,有示威者推倒4米高台铁架及使用铁马阻碍警方。被告郑智健7时40分于弥敦道149号外被截停拘捕,当时身穿黑色T恤、黑色牛仔裤及黑色运动鞋,头戴黄色头盔、泳镜及防毒面罩,双手戴有保护双臂衣物及手套,裤袋放有黑色绿光雷射笔,属3B级别,背囊内则有黑色口罩、鸭舌帽、颈巾及2支喷漆等。现场片段可见被告身穿上述衣物,曾从花槽跃下地面向南跑,被警员捉住背囊后由多名警员上前协助制服。

被告郑智健承认于2019年8月11日在尖沙嘴柯士甸道及堪富利士道一段弥敦道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又承认同日于弥敦道149号外的公众地方携有攻击性武器,即1个能发出雷射光束的装置。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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