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人放飞气球及阻差办公罪成 判囚3周及罚款3500元
2022-04-28 15:28
前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和社民连曾健成去年元旦到金钟请愿期间放飞一个连「释放政治犯」直幡的氢气气球,又以手阻挡警员。李卓人否认在管制区域放飞气球及阻差办公两罪,案件因疫情押后至今天于东区裁判法院裁决,李被裁定罪名成立,就放飞气球罪罚款3,500元,阻差办公罪则判入狱3周,其中2周与现行刑期分期执行。
裁判官叶啓亮裁决时指,由高级督察锺廷森警告不果到被告摊开双手阻挠对方以致气球被放飞是电光火石的过程,锺作供并非记忆力测试,在盘问下忆起更多细节属正常,故接纳他为诚实可靠的证人。辩方又指被告当时背对曾健成,和正尝试与警方理论,故无留意到对方打算放飞气球,若警方要求相信李愿意配合。
裁判官反驳指,呈堂片段可见被告一直没有动作,直至第三次警告后突然一反常态踏前挡在曾健成身前并张开双手,此时曾成功放飞气球,被告明显协助曾而阻止警方检取它,已在没有许可下触犯控罪。辩方续指,虽然双方无实际肢体接触,但被告以身体压向对方的确造成阻挠,裁判官重申,不论被告是有意抑或鲁莽、其有否合理辩解并非考虑入罪的元素。
裁判官叶啓亮判刑指,警方执法需要受到保障,而放飞气球很可能对公众构成危险,判处社会服务令不足以反映案件严重性。但考虑到幸好没有造成重大影响,故分别判罚款及入狱3周。被告因多宗2019年示威案被判囚20个月,现时仍然服刑中,预计今年9月刑满。
65岁李卓人被控于2021年1月1日在香港金钟立法会道,与曾健成在本地受管制的空域放飞一个气球,而该气球超过两米,及在同时同地阻碍高级督察锺廷森依法执勤。曾早前已承认放飞气球罪,被罚款2,500元。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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