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必」发表煽动文字等11罪成 判囚40个月罚款5000元

2022-04-20 10:53

谭得志11项罪成判囚40个月 。资料图片
谭得志11项罪成判囚40个月 。资料图片

人民力量副主席谭得志(快必)前年多次在街站叫喊「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等口号被控,早前被裁定7项发表煽动文字、1项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共11罪成。《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广池今早在区域法院判处快必监禁40个月,罚款5000元。

48岁人民力量副主席谭得志「快必」共被控14项控罪,被控在前年1月17日在大埔海滨公园露天剧场,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及发表煽动文字;在前年1月19日在铜锣湾崇光百货外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前年5月24日在崇光百货对开举行或召集未经批准公众游行、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拒绝遵从或故意忽略遵从获授权人员作出的命令及发表煽动文字;及在前年3月至7月的多次九龙街站中,5项发表煽动文字、1项在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行为和1项串谋发表煽动文字。

「快必」终被裁定7项发表煽动文字、1项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1项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1项举行未经批准公众游行及1项拒绝遵从或故意忽略遵从获授权人员作出的命令共11罪罪名成立,另外1项串谋发表煽动文字及2项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罪则罪脱。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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