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控方指11被告行为被拍下 肯定身处现场并参与暴动

2022-04-14 13:46

由左至右:郑家裕、张贺祺、谢浩庭、李卓珩及刘嘉乐。资料图片
由左至右:郑家裕、张贺祺、谢浩庭、李卓珩及刘嘉乐。资料图片

理工大学于2019年11月18日一带发生连串冲突事件,示威者向警方投掷汽油弹和杂物,用雨伞等物件堵路,警方当晚共拘捕213人。其中11名被告否认暴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及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罪,案件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审。控方指虽然11名被告没有被办认、观察或拍摄到他们做出了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但肯定他们身处现场并参与暴动,直接做出了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或起码作为鼓励的一份子等形式。

11名被告依次为文员李卓珩(23岁)、地盘工陈骏炜(24岁)、IVE学生刘嘉乐(23岁)、摄影师郑家裕(30岁)、兽医护士廖卓贤(21岁)、理大学生马宇亮(24岁)、酒店接待员谢浩庭(22岁)、仓务员容家俊(23岁)、运输工劳尚文(22岁)、学生梁楀燊(18岁)、无业的张贺祺(28岁)。他们被控于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龙油麻地窝打老道与咸美顿街之间的弥敦道一带,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部分被告另被控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及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罪,所涉物品为板手、六角匙、雷射装置、锤、打火机、钳、索带、喷漆等。

劳尚文及容家俊。
劳尚文及容家俊。

控方开案陈词指,2019年11月18日晚上,大批示威者于油麻地窝打老道与咸美顿街之间的弥敦道一带聚集,示威者多次向警方投掷汽油弹及杂物等,亦堵塞附近一带的道路。警方多次发射催泪烟以驱散示威者,示威者在与警方对峙期间,无视警方口头和举旗的警告继续集结及逗留,用雷射光线照射警方,示威者共向警方投掷了250枚汽油弹,汽油弹爆发引致车道上多处着火,令弥敦道行车道上火光熊熊。

案发当晚共造成4名警员受伤,包括不同程度的手指受伤、碎片割伤、右肩受伤、左脚因地下汽油弹残馀物等造成受伤。油麻地港铁站、街灯、街灯内的电线等损坏物品的维修费用逾10万元。

控方认为所有被告必然提前知道案发地点的情况,及被告的逃跑是具有方向性和组织性。警方目睹一枚汽油弹从第7被告马宇亮手上丢下、第1被告李卓珩、第2被告陈骏烽、第3被告刘嘉乐、第4被告郑家裕、第6被告廖卓贤、第7被告马宇亮、第8被告谢浩庭,均管有不同攻击性武器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第1被告李卓珩及第7被告马宇亮均在公众地方管有不同攻祭性武器;第2被告陈骏烽及第八被告谢浩庭均管有不同摧毁或损坏财产的物品。

原属同案被告的「12港人」之一、20岁港大生郭子麟及21岁IVE学生林敏诺,本周二承认一项暴动罪,2人的求情陈词押后至5月30日进行,2人期间需还柙监房看管。

法庭记者:华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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