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19人涉助示威者逃走意图妨碍司法公正 排期明年审

2022-02-17 17:18

由上左至右:林施雅、利文熙、冼宏俊。下图左至右:梁卓锋、伍伟楠、何英杰。
由上左至右:林施雅、利文熙、冼宏俊。下图左至右:梁卓锋、伍伟楠、何英杰。

2019年11月18日理大冲突期间,7架协助示威者逃走的车辆上共13男8女各被控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其中一男被控一项危险驾驶罪,法庭已向其中3人发出拘捕令,馀下19人的案件今天于区域法院再讯。郭伟健法官希望案件尽快进行审讯,控辩双方商讨后,同意案件重新排期在2023年1月26日至3月8日,进行为期30日的审讯,审前覆核则提早至2022年11月30日进行,惟其中代表7名被告的5名大状档期不合,故该7名被告需交换大状。

由左至右被告:刘淑华、黄琪峰、黎靖言及陈宇晴
由左至右被告:刘淑华、黄琪峰、黎靖言及陈宇晴

19名被告依次为何英杰(35岁,船务主任)、林斌(20岁,学生)、伍伟楠(22岁,学生)、冼宏俊(32岁,地盘工人)、林施雅(32岁,秘书)、梁卓锋(23岁,建筑工人)、陈俊锋(20岁,理财顾问)、麦韬(25岁,健身中心助教)、利文熙(20岁,学生)、黄筠乔(17岁,学生)、张颂熙(41岁,商人)、梁颖欣(30岁,银行经理)、陈镇洋(32岁,建筑安全主任)、刘淑华(26岁,网页设计师)、黄琪峰(22岁,学生)、林鑫涛(21岁,学生)、卓琬宜(18岁,学生)、黎靖言(24岁,项目助理)及陈宇晴(17岁,学生)。

19人被控一项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控罪指他们在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与陈朗天、余冠廷、欧阳朗轩、梁巧仪、余卓贤、梁伟杰、陈卓伦、谭浩儒、张家梁、陈千行、李熹麟、李国明、张启宗、严展翔及刘港闻,作出一项或一连串的行为,意图妨碍香港警务处将会作出的逮捕,而被告知道前述逮捕会被作出。陈镇洋被控一项危险驾驶罪,陈被指于2019年11月18日,在红磡绕道近理工大学李兆基楼危险驾驶一辆客货车。

案件原本排期在2023年7月24日作审前覆核,并在2023年10月3日开始30日审讯,但法庭致函控辩双方,希望案件在更早的时间进行审讯。控辩双方商讨后,同意案件提早至在2023年1月26日至3月8日,进行为期30日的审讯,审前覆核则提早至2022年11月30日进行。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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