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庭︱七旬翁出院前猝死 被裁定死于自然
2022-01-18 15:03
有中风及心肌梗塞病史的七旬翁2016年因急性脑中风入住屯门医院治疗,临出院前曾呕吐及血含氧量下降,抢救后不治。死因庭就事件展开6天聆讯,传召共14名证人,不设陪审团。死因裁判官黄伟权今裁定死者「死于自然」。
黄官裁决时指,吸入性肺炎是严重疾病,法医及专家证人均同意病情可急速恶化。解剖报告显示死者肺部有异物,为吸入性肺炎主因。虽然死者呕吐前情况稳定,但有中风、糖尿病及肾上腺素功能不全等病史,并非健康的人。死者由清醒到昏迷至心跳停顿在短时间内发生,考虑到他没有心口痛的情况,病史显示他并非身体壮健的人,血含氧量飘忽,裁定吸入性肺炎为致命症状,死者死于自然。
黄官建议,屯门医院应加强培训及督导新入职护士。照顾死者的护士入职约两周,得知死者有吞咽困难时,未有为死者进行维生素测试,仅靠口头查询及目测评估。而他发现死者的血含氧量低时没有即时为死者供氧。
黄官亦指出,有医生曾诊断死者有吸入性肺炎,但未有在排板纪录。医护有责任确保医疗排板纪录完整及准确,协助接更的医护了解病人情况。
另外,抢救死者的医生曾对家属称「医生系人,唔系神」,黄官认为医生虽然有情绪和无力感,但这些话对病人家属来说犹如在伤口上洒盐,建议加强医生和病人家属的沟通技巧。
最后黄官亦建议屯门站改善医护的交更安排及检讨候召医生评估病人情况的机制。医护交更时应口头方式交代病人情况,而医生亦应临床诊断病人情况。
死者女婿、本身为注册医生的陈伯显在庭外受访指,尊重死因庭的裁决及建议。但认为照顾死者的护士仅进行了基本护理,对死者未获即时供氧感遗憾。他亦认为屯门医院回覆的信件没有交代死者的脉搏及体温的资讯有隐瞒嫌疑。他作为医生希望医护可尽忠职守,让病人有其所医。
死者陈良河2016年8月25日因急性脑中风及吸入性肺炎被送往屯门医院,在急症室接受治疗后情况稳定,9月3日转往复康病房,两个多月后原获准出院回家度假,但于11月16日晚突然呕吐,其后血含氧量下降,数小时后心跳停顿,抢救无效,翌日(17日)凌晨1时36分宣告死亡,终年70岁。
法庭记者: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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