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若骅:在港实施《销售公约》符合利益 促成更多交易

2021-12-28 15:16

郑若骅指在港实施《销售公约》符合利益。 资料图片
郑若骅指在港实施《销售公约》符合利益。 资料图片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发表网志表示,为实施联合国《销售公约》,立法会已通过《货物销售(联合国公约)条例》,预计明年第三季生效,希望各企业为新法例作好准备。

郑若骅说,尽管《销售公约》早于1988年已在中国生效,但现时在港仍不适用。为配合国际做法和国家《十四五规划》,将《销售公约》适用于香港最符合利益。她又说,《销售公约》现时有94个缔约国,而香港按贸易总值计,20大贸易夥伴中,过半数的国家也是《销售公约》的缔约国。香港的企业需要熟悉并能够采用《销售公约》作为其货物销售合同的指导规则。

郑若骅指,除《十四五规划》外,一带一路倡议亦是国家推出的另一项重要政策,现时有大约45%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也是《销售公约》的缔约方。因此,将《销售公约》扩展到香港,可由一套统一法律来规管本港企业的大部分国际货物销售交易,从而提供更多确定性和可预测性,促成更多交易。

郑若骅指,将《销售公约》延伸至香港,可鼓励更多执业者提升处理国际贸易争端的能力,有助巩固香港作为国际法律枢纽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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